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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斗姆湖新渠村有人私建房屋,恳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2018-8-17 1:02:52发布36次查看
我是常德市鼎城区斗姆湖新渠村组名,在我村8组有一在外经商的商人在集体土地私建房屋,我想请问一下当地的村、区干部,是不是有钱就可以乱建,破坏环境,现在国家命令禁止不能在农村私建宅基地,当普通农民在自家宅基地搭房子,马上可以看到你们矫健的身影,不惜一切代价拆除,为什么有钱人就能建了,此商人在外房产、门面无数,现在又来占有集体土地,请问有负责人管这个事吗,国家的法律是儿戏吗?恳请相关部门严肃处理,给当地普通的大众农民当家做主。
经调查,当事人为鼎城区斗姆湖街道新渠村村民苏昌金,其妻刘胜云,夫妇育有2个儿子,大儿子叫苏大丰,出生于1974年8月,次子叫苏利红,出生于1975年12月,全家都是农村户口,户籍都在鼎城区斗姆湖街道新渠村8组。
苏昌金有3兄弟,大哥苏长富、小哥苏昌主。老房子是祖宗的遗产(坐落在该村8组,四缝三间的平方)。上个世纪90年代,苏昌金带着一家人在鼎城区桥南市场附近做日杂生意,由于经营得法,一家人艰苦创业,其两个儿子相继都在鼎城区武陵镇购有房产。
祖宗留给苏昌金三兄弟的遗产(四缝三间的平房),其嫂子向华珍、侄儿苏和平上世纪90年代末进行了改造,居住至今,苏昌金一家人同意给其侄儿的。
2015年,苏昌金、刘胜云夫妇商量,找到斗姆湖街道新渠村委会提出想在本村8组重建新房,以便养老寿终。该村委会考虑他的家庭实际情况,告知其想修房子必须本户申请,全组户主签名,村委会签署意见,街道城建、国土站同意才能建房。
苏昌金现在选址建房的地方是新渠村8组与郭家铺街道三岔湖村交界的一个荒堤,屋场雏形已推出来,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修建。斗姆湖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对苏昌金的行为进行了劝导,责令其停止一切建房行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后,依法建设。
鼎城区斗姆湖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30日
2015-11-24 1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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