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社系岳阳市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公司”) 法人代表执行董事。2003 年顺发公司开发建设岳阳南湖商业广场项目,并于2006年竣工。岳阳南湖商业广场项目竣工至今,顺发公司已将绝大多数房屋及门面向业主进行交付并使用,但该栋共计32层的商住楼一直未办理竣工验收,致使己建工程无法决算和向业主办理产权证。究其原因,是周新社为达到侵吞财产的目的,采取挪用、虚假诉讼、虚假备案、偷逃税收等手段实施犯罪,大肆侵吞公司财产,从而严重侵犯了其他股东及已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周新社的犯罪事实召告天下:
一、挪用资金罪
周新社任顺发公司法人期间,违反财务制度和股东会议特别约定,利用主管公司财务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82笔,共计900余万元,用于给儿子放高利贷、购车,买个人养老保险,至今不予归还,其行为完全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特别巨大。(其中82笔中间包含给中级法院周华良30万元,工商银行谭文亮50万元,给儿子周欢放高利贷80万元等400多万元,公安、检察机关都已查证)。
二、职务侵占罪
周新社任顺发公司法人期间,违反股东会议决议,不与其他股东协商并告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欺骗房产部门,采取备案的方式(未实际交易),将顺发公司的商品房、门面在房产部门转让备案,共计价值7716580元。如2005年12月,在岳阳楼区法院办理的顺发公司下属项目湘芳园与他人民事案件时,顺发公司被扣划存款389150元,到2008年11月,湘芬园项目无法偿还此款,便以5个门面抵付欠款。此后周新社避开公司财务与股东,将5个门面全部转让备案给了他的朋友赵六平,以此达到侵占公司财产之目的。
三、虚假诉讼
1、徐金台案
周新社以顺发公司名义向徐金台举债,后徐金台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楼民初字第1649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的内容及金额计算,截止到现在,顺发公司应向徐金台偿付本息1000余万元。2008年9月16日,徐金台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顺发公司银行存款450万元,并查封了南湖商业广场(顺发公司开发并所有)800余万元房产。而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周新社从徐金台处借来的款项。
2、虞蘅案
周新社以顺发公司名义向虞蘅举债,后虞蘅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由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作出(2010)楼民初字第1357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书的内容及金额计算,截止到现在,顺发公司应向虞蘅偿付本息800余万元。而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周新社从虞蘅处借来的款项。
3、谭卓明案
谭卓明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顺发公司,后与顺发公司达成调解(2009)楼民初字第878号、883号民事调解书),同时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09)楼民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顺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106号、价值近500万元的门面。而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谭卓明用于106号房购房的任何款项。
4、夏先望案
夏先望以借款 纠纷为由,在临湘市人民法院起诉顺发公司。临湘市人民法院以(2008)临民初字第703-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顺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负一楼101、101-111、201-204号房屋及门面。而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财务并未收到夏先望的任何款项。
5、周文案
周文(周新社侄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顺发公司,后与顺发公司达成调解(2010)楼民初字第1234号民事调解书)。致使顺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面积200平方米的3001,3002房屋为周文所有。而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周文用于购房的任何款项。2008年7月9日岳阳楼区法院以(2006)楼执字笫50一5号民事裁定书确定,付毅刚以高价竞得顺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的一套住房,房号3002号,由于周新社于2010年欺骗法院将本案3002,房屋判给了周文,使得楼区法院对3002号一套房屋的产权形成了两个对冲的裁定书或调解书,至今己达五年之久无法执行。
上述五案,皆系无真实借贷或买卖事实的案件,都是周新社为转移公司资产所炮制的虚假诉讼。
四、虚假备案
1、周文的3001、3002号房屋
周新社利用其侄子周文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将南湖商业广场3001、3002号两套房屋面积206平方米备案至周文名下。根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周文用于购房的任何款项。
2、周欢的3101、3201、3301号房屋
周新社利用其子周欢的名义,在未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将南湖商业广场3101、3201、3301号三套房屋面积1100平方米备案至周欢名下。
3、易和平的107、109号房屋
周新社利用其汨罗朋友易和平的名义,将南湖商业广场107、109号两个门面,面积553平方米备案至易和平名下。根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易和平用于购房的任何款项。
4、赵六平在湘芬园的九套房屋
周新社利用其朋友赵六平的名义,将湘芬园101、102、105、110、111、202、205、210、211共计九套房屋,面积456平方米备案至赵六平名下。根据顺发公司财务账簿显示,顺发公司并未收到赵六平用于购房的任何款项。
综上所述,周新社利用顺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股东利益和业主合法权益。周新社的犯罪行为为什么得不到惩罚?是司法机关放纵犯罪还是有人在故意包庇?天理何在!公理何在!为此我们呼吁媒体和广大人民
群众对周新社刑事犯罪一案进行监督!!!
岳阳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刘再根(楼区人大代表)
陈伟云
2015年10月10日
强烈支持!
顺发房地产开发的32层商住楼盘不经有关部门验收就全部出售和投入经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该算在何人头上?
谭文亮50万元,周华良30万元从周新社手里拿走,这是贿赂还是索贿,希望有关部门查清楚。
顺发房地产开发的32层商住楼盘不经有关部门验收就全部出售和投入经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应该算在何人头上?
谭文亮50万元,周华良30万元从周新社手里拿走,这是贿赂还是索贿,希望有关部门查清楚。
周新社为什么能如此胆大妄为、藐视法律法规、践踏司法
岳阳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项目2003年开工至今十二年之久,为什么不能验收、不能办证,就是法人代表周新社把公司资产变为已有。虚假诉讼几千万元,难道他不是官商勾结吗?在房产局虚假备案几千万元,难道他没有贿赂吗?偷逃国家税收数额巨大,是他钻了法律的空子吗?
2014年7月11日周新社被公安刑拘,难道公安没有侦查清楚吗?检察机关侦查后又把他取保候审,难道检察机关把案卷隐瞒了吗?希望岳阳市政府立即成立专案组,岳阳顺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南湖商业广场”项目彻底查清,谁犯罪谁坐牢,
还业主和所有受害者一个公平、公证!
股东:刘再根
看过,感觉都只在胡说八道,明显的栽赃陷害,有关部门若不搞个水落石出,将还有冤假错案发生,岳阳中级法院本案法官明显在配合栽赃,只有深查背后黑手,本案才会最终真相大白。
岳阳市政府机关绝对存在问题的,房子没验收全部卖完了。难道不是不作为!
2015-10-10 09: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