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澧水二桥修建时,拆迁补偿标准超低,我家现在是属于二次搬迁,九八年洪水过后搬迁到现住址,现有住房面积二百平方,其中二层小楼占地约九十平方,其余为偏杂类,2003年左右政府统一办了房产证,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土地,现在给我的补偿款总共22万不到,安置房也还未开始修建,现在搞得我们一家六口不知道何去何从
网友您好:
就您反映的情况,市澧水二桥建设指挥部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超低的问题
在澧水二桥建设项目征收工作中,为切实维护被征收户利益,市澧水二桥指挥部征收工作人员在市国土局征拆事务所的配合下,对被征收户房屋反复进行测量,核实产权结果及建筑面积等,严格按照《津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及《津市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并多次入户进行政策宣传,按照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户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二、关于安置房修建的问题
5月23日,市澧水二桥拆迁安置小区工程完成招投标开标工作,经过专家客观、公正、严格的综合评审,确定湖南省津市市根据《津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及《津市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按应安置公寓式住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货币安置补助。这500元/平方的依据不知道是怎么样算来,按津市市现商品房价格均价已到了3000元/平方左右了,东城花园安置房的成本价也是到了1380元/平方。若是需要安置房还要按760元/平方的优惠价掏钱去买。
2016-06-10 1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