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法发〔1999〕3号)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宣判。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告。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庭审活动应当在审判法庭进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告的最近开庭审判信息还是2016年9月6日至9月8日开庭排期表,也没有如其今年1月4日在红网株洲论坛回复网友投诉的那样“通过立案信访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公布庭审排期”,而且很多应当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竟然在法官办公室进行。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拒不按规定公告开庭审判信息。
能否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是检验法院落实依法治国的标杆之一。
今年初,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案件引起不少关注。再次警醒党员干部务必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通报称,“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为该省唯一被抽查到的不合格网站,造成极坏影响。董海峰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儋州市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时下,各地纷纷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鲜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消息。就公开报道来看,上述这位局长是我国首例因信息公开不力被严肃问责的。因“网站不更新”而导致仕途搁浅。对此,有人点赞,有人惊叹,有人心里打鼓……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反应,有一点毋庸置疑:为官不作为,必会被问责。
事实上,一个部门的网站维护一般都有管理员、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放在以往,查处“僵尸网站”一般也就通报批评,最多给管理员一个撤职处分,很少涉及到部门“一把手”。由此看,这位局长似乎是“运气太差撞到了枪口”,着实有些冤?但是,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干部履职担当坚守责任的当下,不作为被问责一点都不冤,而且正逐渐成为一种常态。
对照有关党纪和法律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因网站不更新而受处分在党纪和法规上都有据可依。政府官网长期未更新属于典型的不作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属于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当然要受到相应处分。这也充分体现了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更彰显了国家治吏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互联网时代里,政府网站、公众客户端已经成为群众了解政务信息、咨询办事的重要窗口,并正发展为强化党群干群关系、增进相互了解的重要桥梁。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依规维护好、管理好网站,理应是分内之事、职责所在。况且,善用并用好网站等互联网媒介绝非“水中捞月”“镜中摘花”一样遥不可及,但凡用些心思花些力气就能做好。因此,“僵尸网站”说到底不是能力不足而是责任不强、不愿作为的慵懒作风在作怪。
责任从来没有“空窗期”。在其位当谋其政,任其职必尽其责。伴随着去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正式出台,对党员领导干部应予问责的情形已更加细化。这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息,即“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的力度和强度只会增强,不会减弱。担责不是买菜,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希望领导干部能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群众放在心里,撸起袖子加油干。
2017-05-10 10: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