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宁远县东溪街道跳墩石村村民,跳墩石村樊志顺自2008年-2018年担任村会计期间,利用职权进行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买卖村集体土地事实如下:
一、优亲厚友,评低保不按上级指示精神办理,我村低保却都是村干部的家属、亲友,真正困难的人吃不了低保。2010年7月期间,樊志顺利用职权违规帮其父母樊中兴、刘运珍,亲友樊同胜、冯田姣、樊三林等人办理了农村低保。樊志顺父母生育伍个子女,三儿二女,都在村里有车有房,樊志顺本人又是村干部,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其低保名单民政局档案可查实。
二、危房改造、房屋建设、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买卖村集体土地等:
1、危房改造问题,是在国家优抚下的一个民生工程,2015年,樊志顺利用职权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2000元收入囊中。
2、盖章收费,这里不便透露。(上级纪委调查核实情况,我们再提供相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
3、乱收费,以村名义收取公益事业费。2008至2017年期间,违规向本村建房户收取建房资金每户650元。收取非本村人员买卖土地建房费的每户7000元,以村委名义开具据收据,内容为:交纳公益事业费。(开票据5000元,2000元用来吃喝)2012年,有26户外来建房户,共收取13万多元,樊志顺等人全部占为已有。
4、贪污集体资金。2008至2018年期间,收取村外来户安葬在九狮岭土地的祖坟费,每户2000元。九狮岭集体土地卖给永安液化气站金额20万元。也落入樊志顺等人的腰包。
5、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宁远县三小对面的集体土地大约有20亩。樊志顺利用职权,以18万一亩的土地价格买进,再以2400元每平方的价格卖出,获取倒买集体土地款数百万元。(以上内容全都可以进村核实、票据查证)
樊志顺滥用职权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跳墩石村全体村民的利益,造成了跳墩石村集体财产的重大损失,也触犯了国家的刑法。为此,今特向上级政府和领导报告,樊志顺这一系列严重违法违纪、犯罪行为,希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给我跳墩石村村民一个交待。
宁远县东溪街道办跳墩石村村民
2018年5月28日
有问题找纪委
2018-06-17 13: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