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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桂东县财政局、农业局阳光采购在哪里?

2018-8-16 16:19:54发布40次查看
2016年12月6日郴州市政府政府采购网上出现了一则政府采购询价公告,标题为“桂东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推进项目采购”,委托代理编号为:gdcz-cg-2016-186,通知三家企业“湖南生安丰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农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生安赛特控害有限公司”参加询价采购。
看了这则公告后不免心生疑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桂东县财政局、农业局以及郴州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干部以及湖南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这则公告要不要经过你们的审批才能发布?你们是如何审批的呢,负责了吗?
2.在次之前并未发布询价公告信息,现在直接在公告中“点名道姓”规定这三家企业才能有资格参加这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投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吗?你们作为监管机构是不懂法,还是在知法犯法呢?
3.从这三家企业名字来看,其中两家都含有“湖南生安”字样,你们有没有联想到这两家企业是什么关系吗?有没有去经过核实和调查呢?我出于好奇就在网上稍微浏览了一下发现:三家企业注册地址相隔不到五百米,甚至有两家就是一墙之隔;最好笑的是两家含有“湖南生安”字样的企业为“母子关系”,即生安赛特控害为生安丰道的控股企业,湖南生安丰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湖南生安赛特控害有限公司股份98万元。
试问桂东县、郴州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还有专业的招投标咨询机构湖南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各位领导和负责人,难道这就是倡导下的阳光采购?公开、公平、公正了吗?我可以大胆预言,这个项目一旦成功完成采购,预算价格若是10万元,中标价格绝对在九万八九千以上
政府不作为,监管失控、枉故法纪,还堂而皇之的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当下政府最黑暗的两点地方,其一就是人事调整,暗中勾结,买官卖官,权钱交易;其二就是政府采购了,围标、控标……
楼主这么断言,相信也是行业中人!
黑……
  桂东县水稻病虫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示范项目采购疑问回复
关于12月6日下午2:07分红网上网友对标题之疑问做以下回复。
1、这则公告要不要经过你们的审核才能发布?你们是如何审批的呢,负责了吗?
答: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进行,且此次采购预算为19.23万元,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在此之前并未发布询价信息,现在直接在公告中“点明道姓”规定这三家企业才能有资格参加这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程序吗?你们作为监管机构是懂法,还是在知法犯法?
答:本次招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进行(第八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邀请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3、从这三家企业名字来看,其中两家都含有都含有“湖南生安”字样,你们有没有联想到这两家企业是什么关系吗?有没有去经过核实和调查?
答:评审专家在推荐供应商时只是确认供应商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所必备的资格条件,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第八十六条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只有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或者为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而设定的条件才能作为特定资格条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之外的证明材料,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规模以及生产厂商的授权等条件设定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桂东县财政局
桂东县农业局
2016年12月6日
2016-12-06 14: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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