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产科向产妇及新生儿促销奶粉、奶瓶、尿不湿,产妇收腹带、护理床垫,与某些母婴用品公司和作,并从中拿取回扣,这是不合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全面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代售......为促进母乳喂养,保护母亲和婴儿健康,卫生部起草了《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处以1000元以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促销母乳代用品(包括减价销售、赠送产品、礼品、样品,以及产品展示、积分回馈、发放宣传资料等);以低于市场价格向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销售母乳代用品,以推销母乳代用品为目的,向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提供设备、资金和宣传资料等。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明显违规了法律规定,没有母婴用品经营许可证,在病人不知情情况下,强行卖给病人。
肯定没有啊
举报获悉,院方正在调查中。
好了几天,现在又开始了。怕是不想创三甲了
2017-06-29 14: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