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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吉庆镇尖明村老文化站工作人员申请政策性津贴补助

2018-8-16 10:19:41发布116次查看
我叫李小初,男,现年60岁,1957年5月18日生,系新化县、吉庆镇、尖明村二组村民,1973年毕业于新化十二中(高九班),毕业后参加原南山公社文艺宣传队,1978年起至1993年一直担任原吉庆区南山公社(后改为南山乡)文化站辅导员,1993年因撤乡并镇下岗,下岗后因本人犯有严重的腰椎盘突出病,长期需药物治疗且行动不便,所以政府有什么相关优惠政策本人根本不知情;最近听说,原在乡村放过电影的放映员、代过课的民办代教老师、做过乡村的赤脚医生等等,政府都有相应的津贴补助;我想本人在文化站工作近二十年,当时为了讲政治,不计个人得失,下岗后没有享受过国家任何针对性优惠待遇政策,且本人体弱多病,生活十分困难。为此,其他省份都给了文化站下岗人员月月有定额优惠待遇方面的照顾,因此特请求上级主营部门能给予优惠待遇政策。

李小初,男,60岁(1957年5月18日出生),新化县吉庆镇尖明村2组村民。吉庆镇文广新站经过深入调查,李小初同志确实担任过南山乡文化站辅导员。2017年4月25日,我镇文广新站与李小初本人取得了联系,了解了他的具体情况,并明确告诉他,吉庆镇人民政府会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有关原小乡文化站辅导员的政策精神,如果政策规定有津贴,及时通知他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明确表示,如果他生活确有困难,吉庆镇人民政府会积极给予关心和帮助。
吉庆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9日
2017-04-20 18: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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