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幸福乡东浃村渔民杨某多次找到注滋口镇政府虢书记反映2014年国家退湖拆围保护生态平衡10万元补贴款去向。回复是可以给杨某2万,其余的钱工作人员作为补贴奖金已发了。这2万还要想办法给杨某。杨未同意。因前期在湖里围网养鱼亏损巨大。目前都还欠银行20万。可以查到的。所以希望能将补偿款全额返还。去年多次在网上反馈无果。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希望我的的那10万补偿款能给我。
你的钱不是已经给你了吗?
请问一楼的你是怎么知道钱给了?给了一元吗?你不为百姓服务在这当水军,你说得过去吗?
关于《华容县原幸福乡以各种名义截留渔民补贴款》帖子的回复
您好!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华容县原幸福乡以各种名义截留渔民补贴款》,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镇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您在洞庭湖湿地围湖养殖违反了相关法规。根据岳阳市湿地保护局要求,所有已经形成的围湖拦网和矮围必须于2014年无条件拆除。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原幸福乡政府为尽快落实上级对湖区保护的要求,决定乡财政对主动拆除围网的给予拆除人工、渔具损坏等方面的适当补助,但是明确要求,必须自愿主动拆除围网、不得再围湖养殖并签订相关协议。当时,您没有按要求主动拆除,2014年,由县渔政执法大队会同原幸福乡政府对您的围网予以了强制拆除。2015年,您又擅自恢复围网,在市湿地保护局统一组织下,对您在湖区的围网再次进行了强制拆除。到目前为止,您一直未主动拆除围网、没有承诺不再围网养殖,也没有与原幸福乡政府签订协议,所以,您也一直未领取到相关补助。
您反映的问题,如果仍有疑问,请直接与我镇分管负责人卞学武副镇长(13974066788)联系。
注滋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2016-12-18 15: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