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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西洞庭祝丰镇彭家洲村土地分配不公平

2018-8-15 19:46:11发布45次查看
我们是农垦二代,也是农场职工。2002年村里分土地当时我们没在家,村里没给我们分,当年我就找到村干部,村干部说2005年再分给我们。并且2005年村干部选举,村干部说帮我分了土地,分到别人上面,可别人不给我们,我又到次找到村支部,一直没帮我们解决。十多年来我一直在找,2017年我们又找到村干部,镇领导,区领导,并且区领导签字要镇领导帮我们解决,镇领导要村干部帮我们解决,可村干部总是一推再推,2017年村里三方会议,有信访,镇,区领导,说帮我们解决,可过几天又变了,又不同意给我们土地了,没一点诚信可言,并且2002年之后我们村来了很多外面人口,他们都分有固定面积,可一直不分给我们,村干部想分给谁就分给谁,权力如此之大,谁给他们权力,谁是他们靠山?
尊敬的网友:
收到你的留言后我镇高度重视,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回复如下:
国营西洞庭农场是1955年围垦创建,土地性质全部为国有。您所反映问题涉及的是2002年管理区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根据《西洞庭管理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西管〔2002〕16号)文件精神,管理区在当年税费改革中,下放了部分国有土地的经营权,由农民固定一段时间承包(固定承包期止2022年),也就是您所说的固定面积,并按面积缴纳农业特产税及附加。当时因为固定面积需要交缴税费,有一部分本地农民不愿承担税费义务放弃了固定面积承包。2004年,国务院开始出台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2005年管理区根据中央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及附加,农场固定一段时间承包的土地不再收费。固定面积不收费后,部分原来不愿承包土地的农民这时候就想获得固定承包面积(不收费面积)。为了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和土地经营秩序,2006年之后,管理区没以再出台调整固定面积承包的政策,农民需要耕种土地,可以向管理区租赁。
2015年,中央、省里推进国有农垦土地改革,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3号),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农垦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有农场享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农垦土地经营中,要强化和规范合同管理,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农业从业者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管理区根据上级要求,于2017年出台了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办法,取消了与上级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固定面积(不收费面积),所有面积按国家政策实行承包租赁或租赁经营管理,但考虑农场职工实际,原2002年已承包的固定面积不收费仍维持到2022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多提宝贵建议!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热线:7508011。
祝丰镇
2018年3月27日
为什么农场职工有2002至2022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也要收费呢?
2018-03-15 07: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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