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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警察申理桥殴打他人,天理不容

2018-8-15 19:04:53发布67次查看
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我在邵东县邵衡加油站施工,被申理桥无故殴打,致使现场口吐鲜血,经鉴定为轻微伤。申理桥作为邵东县交警大队的中队长,拿着国家发的俸禄,上班时间不在岗履职,却在一在建加油站指挥施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作为一名执法者无故殴打他人,严重侵犯他人人权;事发当日其妻子王缤辉(邵东县民宗局局长)也在现场指挥施工,也是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另外两人违规经营加油站建设,违反公务员法,本人已将情况分别向纪委、公安机关进行了反映,事发至此嫌疑人从未向我进行赔礼道歉,也未赔偿任何损失,官照当,钱照赚,就这样的官员,上班时间都可以不在岗,而是想着怎么去捞钱,试问这样的国家公职人员能够管理好自己的队伍履好职吗?这样的党员干部是合格的吗?还是人民的公仆吗?邵东的干部都是这样的作风吗?
信访人刘朗反映“2017年11月22日下午在邵东县绿汀大道在建的邵衡加油站施工过程中被邵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申理桥无故殴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11月22日下午3点多,在邵衡加油站,信访人刘朗因琐事与申理桥发生纠纷,双方在当时发生了肢体冲突,互有轻微伤。
2018年3月19日,邵东县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对此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放弃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各自的伤情由自己负责,申理桥自愿放弃做司法鉴定;此案一次性调解结案,双方以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新的矛盾纠纷。
邵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30日
2018-03-18 1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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