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月2月29日在维也纳酒店正式上班,考虑该酒店不给员工买法律强制规定的保险,又违法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于2018年3月8日辞职。入职前,酒店方承诺底薪3000元每月,12时制两班倒,月休四天,包吃包住(实际未提供早夕),全勤奖100元每月,夜班补助,绩效考核等待遇。本人从入职上班日至辞职日共休四天(注:正月初一至辞职日只休一天),从2月5日至辞职日全部上晚班。2月13日领取1月份3天工资300元(按底薪3000元计算),三天餐补45元(未提供早晚餐);3月15日领取2月份和3月份8天工资、补助、奖金共计4705元。根据酒店方承诺,底薪1个月零8天应发3800元,春节15天双薪(扣除其间休1天)应发1400元,全勤奖100元,夜班补助和早餐费等,工资和奖金不应当是4705元。请维也纳酒店方重视,核实清楚并尽快补发工资。如若不然,我将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申诉,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王仲:
您好!
我是3月底新来的总经理,是由维也纳酒店集团委派到这家店负责酒店运营管理的总经理,您的事情我才知道,对于此事分店处理有缺失,给您带来不便和困扰,我代表酒店向您道歉,我得知此事后,马上通过人事部找您的联系方式,但是电话停机状态,也联系了您留的紧急联系人电话,您的战友也说和您联系不上,我这边处理的结果是,您在文章中所提到的事宜,我这边都可以给您解决,您这边如果看到回帖,请回电话我17378218333谢谢!
维也纳酒店集团
如在蒸湘区范围内有劳动纠纷问题,可到蒸湘区人社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34-88273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于此发帖,我酒店已经联系到发帖本人,并在4月20日10:00时分与其本人进行了沟通,找到了误会点,并将钱已经转给其本人,相互之间都承认是一场误会,并其本人也将尽快删除此贴,感谢红网,感谢各位人士的关心,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到合法经营,做一个合格的经营者!感谢!
衡阳维也纳酒店船山店
由于酒店有关当事人工作不细心,引发了一场误会。酒店负责人非常重视,对本人再三表示歉意,当即亲自向我补发891元工资。我被他的行为感动,原谅了有关人员的工作失误,并就此事给维也纳造成的就表示抱歉。
2018-04-18 22: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