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7位同志,原系涟源市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医师或主治医师的职称受聘于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所。服务所为事业单位,行政上归当地政府领导,业务上受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享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2015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根据2015年4月16日涟政办发[2015]4号《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2015年5月13日涟编委[2015]16号《关于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及相关会议精神,2015年9月28日,在未办理任何入职手续时,我们仅凭涟源市政府的一纸红文转至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监管所工作。随后几月局里着手为我们办理了人事档案及工资交接手续。此时各种问题浮出水面。
因现单位为行政执法机构,不能聘用我们为专业技术人员,我们原先发放的专技人员的工资待遇不能继续享受。又因为我们的身份是工人,也不能按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发放,但是根据娄底市编办发[2013]年18号、娄底市计生发[2003]年26号、涟办发[2003]年21号文件、涟组发[2005]年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属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为何称之工人身份?又怎么能按行政机关工人的薪资发放?这样一来,使得我们比在原单位的工资每月少发了三百多元(初级职称)和五百多元(中级职称)不等。我们了解到在同一个地区,如娄星区、开发区、药监所还是事业单位,可以按职称发放工作人员的工资,我们以此为依据多次找涟源市政府及药监局领导反应,领导给出的答复实在令人费解。“如不能接受现有的工资调整,可以申请退回原单位”,政府急忙火赤的把我们划归到现单位,工作11个月后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何以体现政策的严肃、严谨性!药监所的工作业务性相对强,我们也是通过局里组织的多次业务培训和学习以及近1年的实践工作,业务才逐渐熟练。现如今领导仅因为我们要求发放原有的薪资待遇而认为我们是无理要求时大笔一挥退回我们至原单位,重新物色人选,既是浪费了国家的财力人力,也是对我们基层工作者心灵的严重打击!何况事出有因。在工作岗位划转之前,市药监局、人事局、编委等相关的职能部门在2015年7月下旬分别对全市20个监管所的人员身份信息及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等进行了全方面的调查。当时来调查的领导及镇里的领导也强调转换工作岗位是双向选择,既然是双向选择就意味着双方掌握的信息必须对等,我们接受了政府的各种严厉审查,但政府从未透露我们进药监局后职称、工资等经济待遇的信息,这种变相的双向选择,我们有被蒙骗的感觉!
不是我们只知索取,不懂奉献,我们均是十八九岁参加工作,做的是天下第一难事,日日夜夜、兢兢业业坚持了二十几年,我国能有现在良好的低数量、高质量的出生人口结构,我们自认为我们功不可没!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我们又服从政府安排,到最基层的食药监所做开荒拓荒的老黄牛!我们已经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毫无保留的献给了党和政府,且在这迟暮之年,当政府再一次把责任重担放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又义无反顾的接受了这重压!机构改革会触动部分人的利益,但绝对不会让人越来越穷,收入越来越低,这有悖于改革的初衷,更有违国家明文下发的加强基层工作为员待遇的文件精神!我们只是最底层的工作人员,工作了近三十年,不奢求有什么政治上的待遇,只求能以勤奋努力的工作换来一点家养糊口的报酬!
综上所述,我们强烈要求涟源市人民政府按娄星区、开发区对药监所现行的管理方案,即划分为事业单位,按原专业技术职称发放我们的工资。
药监局是行政执法机构。这都不懂,如何监督??
哪个部门好就往哪里钻,都是有关系的,严格按政策来,为什么乡镇补贴没发没有人提!
2016-08-29 11: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