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乳腺癌患者的家属。漫长的抗癌路上有太多的艰辛和不易,从06年患病到14年复发到16年再次复发到17年十月份第三次复发强烈的求生欲望和家人的举债坚持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虽有了生的希望却看不到光明的曙光。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里面就将治疗乳腺癌her2过表达且接受葱环类紫杉醇曲妥珠单抗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特效药“拉帕替尼”从2017年9月1号起执行。而我们从2017年11月-2018年4月在湖南省唯一指定的协议药店购买购买该药达6万元,得知可以报销后在区医保中心市医保市卫计委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人社局多方奔走相告仍然杳无音信。公说公有理婆说很为难。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到了下面落实起来那就那么难?取消药品加成和医改控费之后患者的费用不降反升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请你们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好吗?让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和决不能因一个人患大病而让全家倒下落到实处。
12年的抗癌路上个人自费部分已达50万生活亦是捉禁见肘回到了解放前依然乐观面对。而这6万的药费(可报70%)却让我们未感受到惠民利民有的只是五味杂陈。恳请相关的职能部门解决为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帖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7号)规定,“拉帕替尼”等36种药品于2017年9月1日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而“拉帕替尼”仅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支付范围,该药物参保病人只能在住院治疗时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不属于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报账范围。
如有任何疑问,可到冷水滩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46--8219855)。
冷水滩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6月21日
医院明知患者有需求在患者住院期间不提供临床必须疗效显著价格昂贵却又纳入基本医疗的药物,在患者住院期间而引导患者到外面购药所产生的高昂费用医保又拒报。这一现象是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负担吗?患者在住院期间积极配合到头来却成了“冤大头”医院和医保环环相扣的套路比双11的促销更让人摸不着头脑。难道惠民利民的书面政策只是展现给老外看的?果不其然我一介国民却把他当成了圣旨到头来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什么时候让患者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惠民利民的政策不再是海市蜃楼,执政者还需要有改正错误的勇气。人民拭目以待。
2018-06-20 12:1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