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五日发表过从此标题文章,今天补充两点
一点:分在同一部门工作的人员有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家属子弟,临时工等,为何只有我和另一退伍军人没有编制?领导说法就是此部门已经没有了,你们可以不上班了的,那么请问其他的人为什么还有编制呢?有请上级长官核查的事实就是当初有哪些人在一起工作,这些人员的分配情况,工作出向或处理意见问否体现公平合法,一视同人?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偷梁换柱的情况?
二点:退伍军人安置条例上写的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同工同酬怎么解释?假如有编制的话,那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同工同酬这句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补充:如因本人发表文章而受到排挤或其它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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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这个社会感到悲哀,真希望在抗洪抢险和重大社会应急事件中有人站出来说一声:沒有编的退伍军人就不用上了,也许还能感到丝许温暖!
现在大学生都没有正式编了。自谋其职。军队更应该精兵简政,自谋生路。同时应打破大锅饭,铁饭碗的现象,不合格的人员应予撤职。
2017-12-20 09:2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