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应拿违法的刘湛、杜庆云同志开刀
株洲市芦淞区信访局刘湛、杜庆云正副局长,违反法律,搞非法审核,好事停止不做,反做坏事,滥用职权,打击欺压一家四人大病的农民。从严治党应拿他两位开刀。
芦淞区白关镇东庄村农民刘建迪夫妇子女四人大病。刘建邓是刘建迪的胞弟,我代表他们向芦淞区民政局申请低保。区民政局2015年10月29日向我们承诺“将在6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我们等了一年还没答复,2016年8月29日刘建迪死了,低保不要了。但我们要举报芦淞区信访局刘湛、杜庆云正副局长违法作出决定:“赡养人家庭年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目前根据其家庭情况刘建迪夫妇暂时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41字的《审核报告》。
有三份文件证明《审核报告》违法:
1、2013年11月20日芦淞区民政局《答复意见书》称:“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向株洲市芦淞区政府或株洲市民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2、2014年1月22日芦淞区民政局称:“如刘建邓对我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民政部门提起行政复核”。
3、2014年11月3日株洲市民政局给刘建邓的《答复意见》指出:“对芦淞区民政局答复意见不服,请按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程序向芦淞区民政局上一级政府或部门提出申请”。
市、区民政局三文件证明:芦淞区信访局对芦淞区民政局的决定没有审核权力,对刘建迪夫妇的低保没有审核力。这种权力属于芦淞区政府和株洲市民政局。所以,芦淞区信访局的《审核报告》非法无效。
1、为人民谋福祉,芦淞区信访局一、二个人反其道而行之。
《审核报告》出台之前,区信访局杜庆云副局长,上、下午两次找我们3人谈话:承诺向市信访局申请1万元,补助给刘建迪家庭,条件是停止上访。我们不答应。谈话几天后,区信访局马上变脸,诬我:“提出多项无理要求”,诬我“一意孤行”,“特敬请有关部门”“对刘建邓进行相关教育”。区信访局好事不做,不惜违法,作出《审核报告》搞打击报复,欺压四人大病的农民,欺压刘建邓。一 、二个人以“政府”的名义,滥发文件,非法审核,诬蔑诬告百姓,与为人民谋福祉背道而弛。请他两下岗,为民除害。
2、1万元的补助,区信访局已经填好表了,上报了没有?钱到了没有?谁拿了?请查。
3、2016年8月29日刘建迪去世,不能说与《审核报告》无关,请将好事做完,补助刘建迪的安葬费用1万元,以示过去错了,现弥补,其中请刘、杜同志各负1元。
4、区信访局总的工作思路错了,平级之间搞审核,是渎职违法。说明区信访局领导思路错误,不知道是一时还是一贯?有多少百姓被欺压?
5、《审核报告》报告了株洲市信访局,还逐级上报,请见《审核报告》开头语。欺骗了省、市信访局,该担何责?使我的上访信,成了众矢之的,真正受害的是上访人刘建邓,如何究责?
6、区信访局、刘、杜同志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奖状应全部撤销。
举报人:刘建邓
2016年11月2日
电话:28217621 手机:18229187316
低保资格审查肯定不是信访局做的,只是把这份审查报告转给你这个信访人!
2016-11-02 14: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