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从事仓库管理员的工作。3月25日入职,入职时人事部曾主任代表公司当面承诺试用期工资待遇2600,加班按上班工资一天核算,每周日休假。
从入职工作至今,公司以财务资金问题为由工资不发放。公司人事、财务多次以各种理由恶意扣押员工工资。在5月17日,公司未跟我进行任何通知或沟通的情况下,口头通知我的基本工资降低从入职起按2400核算,但工资依然以财务理由不发。
5月初我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以人员不够不予批准,5月17日我再次提出辞职,公司依然以同样的理由不予批准。我提出请假,公司不批并提出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扣减工资。
我找劳动局工作人员不知找哪个部门,也无法提供相关咨询电话。我向经开区管委会反应相关情况,经开区告知此区域属南湖区管委会,我找到南湖区确告知属于楼区管委会。恳亲相关领导帮助我们这些上班打工弱势群体,切实维护我们作为普通工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看了你的帖我想说说现实.现在年青人找事做都没想做多久.边做事双在边找事事业心不强.不不听工作安排动不动就不搞了.工资还不能少.大气候
2016-05-19 11:5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