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浏阳市淳口镇西山组有一个红头养猪场,养猪场常年存栏量在5000-1w头之间,养猪场厂房周围500米内有45户居民,养猪场为了过环评文件,一是制作了假的公参调查(领导可以下来实际调查),二是故意把与居民的距离写远了,几乎所有的距离描述都是在实际距离上加了200米,这样就很多本身在500米距离内的居民在养猪场的环评文件上变成了500米之外的居民了。《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文件》第五条第三项要求养猪场必须距离城镇居民500米以上。我们一定不能让假的公参继续存在,真的500米内的居民继续不符合距离要求。
我想举报的第二事情:这么一个大型养猪场建在了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国家明令禁止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养殖场。盼希望领导能依法关停这个大型养猪场。
各位网友:
你们好,感谢对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
网友“dengyuangzho0809”反映我镇鹤源社区红头养猪场环境污染和资质审批等相关问题,我镇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问题。
红头养猪场位于南康水库饮用水源取水点下游1000米以外,对饮用水水源地无直接影响。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划分,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和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红头养殖场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
二、环评审批和公众参与的问题。
经核实,红头养猪场种养平衡建设项目2015年7月由长沙市环保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现场公示、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公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法获得了环评批复(长环自[2015]29号),且通过了浏阳市环保局的环保验收(浏环验[2016]66号),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43018116090106),有效期至2021年9月,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等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程序,适用法律正确。当地村民质疑资质审批问题,已向长沙市环保局提出《申请撤销湖南红头养猪场种养殖平衡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的诉求,长沙市环保局已作出明确答复,对该诉求依法不予支持。
三、猪场存栏问题。
经核实,长沙市环保局环评批复中限定红头养猪场存栏数不得超过3000头。2018年1月2日,群众反映存栏超量,浏阳市环保局和淳口镇环保站针对猪场存栏数超量事实,已下达现场监察文书,责令猪场立即整改,在6个月时间内将存栏数控制在3000头以内。目前存栏数已下降至4000头左右,我镇将与将市环保局督促红头养猪场在7月2日前存栏数严格控制在3000头以内。如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要求,将依法立案查处。
四、污染防治问题。
自红头养猪场建成投产以来,市、镇两级环保部门多次对猪场进行巡查执法,进行过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下达监察整改文书10多次,督促企业全力整改,抓好污染防治。目前红头养猪场养殖废水已建有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管网收集、沼气池厌氧发酵、六级沉淀池净化等处理措施,处理后由粪罐车运输至种植基地进行种养平衡综合利用,养殖粪水严禁对下游淳口河流水体排放,经查有去向登记台账。为降低臭气传播,环保部门要求养猪场每天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每天喷洒除臭剂两次以上,控制水泡粪停留时间,统一收集处理。但进入高温季节或向风方向,猪粪臭气和猪身体味确实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五、池塘水质问题。猪场办公楼前池塘为农田灌溉用,现仍由当地村民承包养鱼。水质经浏阳市环保局5月4日取样监测,水质达标。5月21日,猪场又委托淳口正人民政府已经明确表示管不了红头养猪场,那又怎么能就养猪场的等等硬性要求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进行回复呢? 鹤源居委会,浏阳市环保局领导,淳口人民政府领导和红头养猪场四方在2018年4月30日协商后当着很多群众的面承诺养猪场6个月之内关停,浏阳市环保局还对外称5个月内关停红头养猪场(网上直接搜“快反直击|红头养猪场排污被查,老板承诺5个月内关停!”)。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企业对群众的承诺可以不算数吗?政府公信力何在?请就6个月关停的事情回复我们这些受害的群众,政府可以说话不算话吗?
淳口镇村民猪场维权活动自开展以来,镇政府和浏阳市政府均介入过此事,但是猪场的运营照常进行,几乎每天晚上还是臭气熏天,对村民的生活和个人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周围村民四处上访无果,被逼无奈,只能去猪场门口集体维权。 事件发酵至今,村民的情绪已经忍无可忍,如果产生群体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希望长沙市级部门和湖南省级部门重视此事,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猪场引发流血伤人的事件。
2018-05-28 17: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