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水河段又有人日夜开船捕,日夜扰民,破坏生态,给当地遭成很大影响。请有关部门严查。并查实查彻底。不能走过场,吃吃饭,罚几百几千就了事。
广大网友:
自接到县网管办转来的南舆函【2018】021号舆情交办函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了调查核处工作,现将核处情况回复如下:
一、迅速组织开展了相关情况的核处工作。3月20日上午,我局迅速组织由局纪检组长带队,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等执法人员参加的工作组,深入三塘镇开展核处工作,在三塘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配合下,工作组对蒸水河衡南段渔业捕捞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发现非法捕捞渔船一艘,已经于3月21日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处置。与此同时,工作组还深入沿岸群众开展了《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调查了解当前渔业捕捞状况,并与沿岸相关村组干部及村民座谈,听处群众对加强渔政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一是合法捕捞活动是允许的。渔民在非禁渔期和非禁渔区的公共水域、采用合法网具捕捞非保护鱼类不属违法行为,具体捕捞时间没有严格规定。对捕捞活动中出现的噪声扰民问题,我们已经与当地村组干部沟通,将通过加强渔民的作业管理尽力克服;二是对非法捕捞行为依法坚决打击。我们对网民关心支持我县的渔政执法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蒸水河衡南段的非法捕捞活动曾经比较猖獗,经过市县渔政部门的多次打击和整治,非法捕捞现象已经得到明显遏制,但目前仍没有根本杜绝,如果管理松懈,非法捕捞现象有可能死灰复燃。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对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还群众一个美丽和谐的生活环境。三是渔政部门不存在乱作为现象。据我们调查了解,我县渔政执法人员下基层开展渔政监管和执法工作,都是严格依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办事的,对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也是合情合理的。执法工作需要在基层用餐的,都是由乡镇食堂或乡镇动物防疫站安排的工作餐,从来没有出现在服务或执法对象那里吃饭或索要东西的现象。
此复。
衡南县畜牧水产局
2018年3月22日
走过场
2018-03-17 08:2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