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确认八虎山开垦耕经营管理权,确权、登记分证到户口,严肃查处“以租代征”的责任人陈金辉违法违行为的报告
您好!
我们是本县炉观镇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为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2016年9月6日、7日上访,转政府处理,炉观镇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归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确权,登记颁证到户。2017年农历12月26日在政府办公室见到县领导,把报告登记了,没有批复。当天下午被政府办秘书将报告转到了炉观镇政府,八虎山的访民失望了,于2017年4月26日见到县领导进办公室来了,正好随着进去见县领导,批示作处理,秘书阻拦,在秘书室看了报告、证据,请示县领导打了镇长邹永忠的电话就把王满求又接回来了,所以今特从红网上报告前来,请求县领导按国家政策规定予以解决落实具体,呈请如下
一、八虎山问题的历史和现状:
2003年全国国土详查,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归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耕种,现在是一片砖厂烟筒,其承包田全部被七家砖厂全部毁坏,(有照片光盘,附件1),我们属柘溪库区,早在1976年原石新公社党委发动全体社员群众,将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个村以1962年的老四固定交界的八虎山开垦成700亩耕地资源,其中300亩水田有一个专业队耕种,为“八虎山”园艺场,1997年龙爪村开发基本口粮田120亩,金滩村1998年开发基本口粮86亩都承包户的。
1980年责任制分田到户有经营权证,1981年分山到组有林权证(附件2),1984年林权发证,有使用证到户(附件2),1992年4月原石新政府与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签订八虎山耕地承包合同,合同期三年(附件3),1992年12月原石新乡党委书记刘常松撕毁合同,将八虎山300亩水田承包给外乡个体户欧子族栽果树(奈梨),激起四村村民强烈不满,坚决反对,立即选出四个村民代表,上访湖南省移民办和省农村工作部,得省移民办明确批复,请本办请示县委、县政府调查纠正原石新乡政府的错误,将水田退还给四村村民(附件4)。
二、请求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归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我们的请求
1、按2015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保障措施(二)准确把握政策,按照中央要求这次确权总体上要确权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权地的范围,坚持农村农用,我省确权登记坚持确权、确地为主。
2、主要内容(三)精确认定权属:林权证与这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存在交叉登记、重复登记的应以《退耕还林条例》有关条款,土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或土地(山林)纠纷最终处理文书为依据,依法进行登记颁布到户。(附件5)
3、村民填写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摸底表上,以承包田兑八虎山的自开垦田也是承包田为什么要不得,一个兑字要改为一个流字,流出去了是没有了,金滩村的原文书王富雄说八虎山的田是镇政府的。金滩村五组、七组有24户村民填写了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模底表上有二栏,前面一栏填写承包,后面一栏填写其他田就是填写八虎山的田,其表交到了镇里,有模底表(附件5)。
2016年7月18日金滩村原支书王在旺、原文书王富雄与新龙爪村领导与镇政府国土局重新构图清查承包表,村委会盖章,镇经管站审核盖章,上镇政府的电脑与八虎山7个砖厂的租金表或合同互联网确权,现在按照中央要全国统一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并没有下文以电脑确权,现在炉观镇狗急跳墙,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是假表,只确承包田,八虎山的承包田永远被镇政府侵占,有原石新乡周乡长与十三个村的老支书证明八虎山的承包田历来属村民所有。(附件6)
(三)请求严肃查处“以租代证”违法违规的责任人陈金辉,以村、镇、县经管局三级政府租。
1、2006年王忠长与金滩村5、6、7、8组签订八虎山田地租赁合同20年开办金裕煤矸砖厂,只履行6年,不有14年,刘顺春是金裕砖厂最大的股东(附件7有原合同)。
2、2013年7月15日,金滩村原村长王忠长以村委会名义的使用权,刘顺春代表镇党委、政府盖司法所公章,镇经管站盖章的所有权在政府与陈金辉签订了34年的合同,同时解除2006年—2008的原合同,分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款第214条:关于租赁合同不超过20年的规定,已由省、市经管局王健民局长于2014年1月15日明文批示废除。2013年7月15日所签订的合同不合法,超过了承包剩余期要废止,重新统一与农户签订合同,有省、市经管局的批示。(附件7)
3、2013年1月,县经管局招原村长王忠长、炉观镇招刘顺春到县经管局,以刘文局长为首,邹同柳、龙志翔(女)、伍雄杰局长与陈金辉在县经管局签订八虎山田土租赁合同,呈请上级政府查处县经管局在砖厂的股东。
4、县经管局刘文局长却于2014年1月20日,以假汇报材料欺上瞒下,敷衍了事,在假汇报中说八虎山土地应当为炉观镇人民政府镇属的集体产权的荒山荒地,炉观镇是国家一级基层政府,哪里有集体产权的荒山荒地呢?王满求等96户村民承包了金滩村的林场合同30年,1992年至2022年,已承包到2017年只有五年合同期满,金滩村委会收回全村村民所有,有林场合同。(附件7)
5、炉观镇人民政府以(1999)27号文件为由,第一条八虎山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炉观镇人民政府,该文件第三条,本次发包坚持有偿承包的原则,承包方以原来耕种的农户为优先,对1994年以来耕种了镇属耕地未交承包费而此次又不愿承包的农户,所欠承包费必须于1998年1月前自觉交,否则将由镇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文件并没有收回八虎山农户的水田,王满求实际耕种八虎山10余水田,7.162亩有原合同,5.97亩镇国土所有承包册子,1.9亩田交了承包费,王升杰、王升柏两兄弟兑了一亩承包田到八虎山,为了便于耕种,凭什么法律证据八虎山的承包田属于炉观镇人民政府所有呢?有文件承包费收据。(附件8)
6、陈金辉是个外来的个体户企业老板,凭哪条法律政策征收我们八虎山的承包田呢?原村长王忠长于2006年至2013年9月与陈金辉签订14个合同都在陈金辉砖厂生效,请求上级政府严肃查处炉观镇的干部在陈金辉砖厂的股东。(附件9)
7、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的意见》,有原文。(附件10)
(四)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陈金辉以村、镇、县国土局三级政府征。
1、2013年6月原村长王忠长以土地租赁合同变为征收合同,将八虎山上的荒山土地、残林地、旱田旱土等两个砖厂的场地纳为村集体土地,被陈金辉征收了,原村长王忠长、镇政府刘顺春,局信访室罗主任、办公室刘主任在大办公室与陈金辉签订第二个征收合同,以厂建用地20亩将红线图内200多亩租赁田作20亩面积征收,按现在的荒山征收价46800元/亩,农田加60%,为74680元/亩,其征收费归王忠长、刘顺春、罗主华、刘主任四人所有,请上级政府查处这四人所得征收费。(附件11)
2、2012年11月5日金滩村委会与福美建材公司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转为国有土地被陈金辉征收了,原村长王忠长、镇政府刘顺春、县国土局局长谢学宁在局办公室与陈金辉签订第一个征收合同,以厂房建设用地20亩将红线图内200多亩租赁田作20亩面积征收,陈金辉付金滩村征收费53万元,进了档案室,凭正宗律师取到办公室曾德彦主任拒绝至今取不出第一个征收合同。(附件11)
3、2016年4月28日抓国土的县领导批示,请国土局领导导阅处取出这两个征收合同,而领导一直不取这两个征收合同,请求上级政府为民作主取出这两个征收合同,万分感谢。(附件11)
4、2013年9月原村长王忠长、镇政府刘顺春、县国土局局长谢学宁与陈金辉在局办公室签订一个补偿协议,补偿面积20.4621亩,补偿费67.4976元,与第一个征收合同53万合计120万元,除金滩村60万元外,其他60万元归国土局、镇政府所有,村民分文未得,请上级政府查处。(附件11,补偿协议)
2009年炉观镇政府门口张贴了公告:新化县关于古台山金矿、八虎山黑厂,一个人占一亩面积的,经国土局批准,上五亩面积的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干部参与的要撤职。(附件12)
炉观镇刘顺春专职副书记(调离炉观镇)(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原抓企业的副镇长,以抓企业为名毁掉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如此胆大妄为,因为新化县的政办主席刘功仁(调离新化县)是父子关系,请上级政府查处。
2005年王忠长犯盗窃罪卖偷电器判刑二年,缓刑三年,有判决书(附件13)
(五)关于王满求反应原村长王忠长私卖煤黑土与毁坏28亩承包田,要求处理情况汇报:炉政办信访字(2014)20号签发人邹永忠镇长(附件原文14)。
1、2006年王忠长是个村民与本村5、6、7、8组村民签订八虎山田地租赁合同20年只履行了6年,在这6年里开办粉煤厂,私卖煤黑土毁坏农田30多亩,1998年金滩村开发基本口粮田86亩,其中毁坏20多亩,包括28亩承包田在内共毁坏80多亩,王忠长捞取暴利上几百万以上,签发人邹永忠镇长与王忠长同伙同谋,保护王忠长从中得有贿赂与暴利,请上级政府查处,有毁田照片。(附件14)
2、2012年10月23日下午3点钟,原村长王忠长纵保镖王文石摩托车上捆屠刀追杀村民王升志,毁坏28亩承包田的事实经过,有承包土地转让协议,田主名单,基本农田保护卡等证据,王忠长毁坏28亩承包田捉挖机三次没作任何处理。(附件14)
3、现在炉观镇为了侵占八虎山600多亩承包田的经营管理使用权,不但不给八虎山农户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而且又作开发区办,早在1993年国务院发出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关于对开发区审批建设的管理等充分论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乡镇不设开发区,正在开工建设的要撤并减少,请求上级政府查处炉观镇(现在又有国务院批来的损坏八虎山承包田的通知吗)(附件15、16)。
以上请求如能得到妥善解决,我们感激不尽。
新化县炉观镇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代表
联系电话:15573840057
2017年7月19日
金滩、石新、荷叶、龙爪四村村民代表,感谢你们对八虎山事情的反映,经国土、经管等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新化县福美来建材有限公司的用地说明
新化县福美来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童年收购了金裕、金隆两家煤矸石砖长。该公司注册登记办理了相关的手续证照,和有关租赁征用土地的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原金裕矸石砖厂成立于2006年,原所占用的土地都属于金滩村各村民,当时由原股东王忠长负责租赁到位,经营到2011年被新化县福美来建材有限公司收购。收购后为进一步完善以前的合同事项,重新在炉观镇党委政府、经管站、司法所和村委会的监证领导下,与各农户签订了新的合同。
二、原金隆煤矸石长成立于2008年,所租赁的土地石新村、金滩村、荷叶村三个村。经营到2010年被新化县福美来建材有限公司收购,新化县福美来建材有限公司拆除了原金隆砖厂,在原址新建了现在的福美来砖厂,除厂房用地外,其余的土地都是按上述租赁方式所产生的合同。
三、福美来砖厂的厂房用地面积12790.54平方。是2013年申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于2016年10月28日由国土局正式按程序批准到位。
炉观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2017-07-19 17: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