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5年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生育了第二胎,后来在村支书的帮助下前后交了六千块钱,但当时没有留下任何票据和结案书,是没有给我而不是我没保存好!当时认为女儿上了户口就可以了,没问题了。可现在我想参加村委选举,却被定性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可网上查询也没有提到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这一条,而且前两任就有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当选,而且是贿选当上村干部的,请问这个政策是国家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是否合法??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颜忠军律师: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仍有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从上述法律可见,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中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超生一个小孩,对这个行为的定性总不至于是犯罪吧!因为剥夺政治权利仅适用于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任何地方土政策及红头文件均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综上所述:当地以你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剥夺你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被选举权是错误的,是违法的。你有权向所在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反映),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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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渴望能得到有关的令人信服的回复,我在等待……
支持你,加油
妈个蛋,现在还拿计划生育说事,国家都鼓励生育了。而且就算当时违反了,现在也不违法啊,法律不溯及既往吧。
通过正当途径咨询
网上查询没有这一条,所以不知道这个条文要从何查起啊
谢谢大家对此事的关注和对我的支持
尊敬的我爱家乡网友:
您好!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向您所在地乡镇卫计办咨询被取消村干部候选人资格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和生活愉快!
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4日
谢谢县卫生计生局的回复
2017-04-13 13: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