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今天真实对于购房者真实胆战心惊(购买了一套锦绣湘江二期的房子对于我们来说真心是个家庭大事件,对于房子都全面了解了,购房前从政务中心税务窗口了解了对于首套房的我们包含契税个税只需要缴纳1.2万左右,所以合同规定由我们负责税费预定2018年5月25号前交税过户,一个突如其来的个税变故,在没有公告的情况下于2018年5月16号直接在窗口把原先的个税由全额的百分之1.5用水笔划掉后面添加为差额的百分之20让我措手不及,莫名其妙的就多了5-6万的税费,对于工薪阶级的我们购房都要借钱你要我去哪里搞这么多钱来,不能体谅我们的吗?不能提前告知一下吗?不知道是由政府插手了还是怎么2018年5月17号个税由变成原样又变成了全额的百分之1.5.这是好事吧!2018年5月18号也就是今天又由全额的百分之1.5用水笔划掉后面添加为差额的百分之20。这就是过山车,说变就变,无需公示,逼死百姓)
之前申诉的个税问题,经过咨询12366了解到这个是省地税厅发布的全省政策,2003年就有这个税务法了,而且这个税的算法不是我理解的这样,我主要看的是百分之1.5对比百分之20差距好大的,这个百分之二十是现在的评估价减去之前的购买价减去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营业税、教育附加税什么的,今天去政务中心也了解了一下,现在的评估价也比之前少了蛮多的贴近市场,算下来也没有我之前说的那么多,大致和之前差不多了。感谢12366的解答,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了解清楚再反馈,(*^__^*)嘻嘻……
2018-05-18 08:5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