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隆海飞,2018年元月十三日上午九时许,我驾车经过隆回县桃洪镇澄水村路段时,发现自己承包经营的河沙场电线与电杆被拆掉,当地村民告诉我是华悦尚城房地产拆掉的,于是我就去找该项目负责人肖吉华讨说法,问:肖总你们项目拆了我场的线也不通知一声,肖吉华:地方是我的我想拆就拆,再说就要你吃不了兜着走,搞死你,态度极其器张。于是双方发生口角并肢体冲突。
事发后我向隆回县公安局多个部门请求公正处理此事,发出去的报告至今没有任何答复,要求公安机关托物价部门对拆除的财物作评估也置之不理,特别是2018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安机关对我进行行政拘留15日,罚款一千元处罚,而该房地产没有与我协商告知下擅自损坏我们的财物却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该项目地闲置六七年了有关手续税务等齐全吗?因为该项目我保护伞,李小平隆回县人大副主任,违法违规参与该项目,利用其职务影响力为该项目保驾,干扰司法公正,为无良开发商提供保护。特请求上级部门明察秋毫,秉公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李小平做为县级领导从商,前几年做为风能发电项目负责任人,为亲戚朋友谋利。他代表不是广大人民群众,代表是自己的私利,希望上级领导查处该人。
李小平作为县人大副主任,代表的是黑暗势力的利益,为了一己之私,至于人民利益不顾,肆意妄为,请各级领导拨乱反正,还我们老百姓一个艳阳天!
2018-06-08 12:2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