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逝者永憾
尊敬的红网和各位领导:
我名字叫廖林平。大龄未婚。户籍出生地是桂阳县塘市镇。房屋居住地为父亲原单位所在地桂阳县流丰镇。现租住桂阳龙潭街道逼仄门面。07年大学本科毕业。我曾经憾为教育者行业,但以记者采访经历记和发表作品和及从事文学影视小说创作较深厚的写作功底引以为豪。( 最近几次事业单位考试经历笔试面试却令我无语的程度),虽然当下是在改革开放主流的形式大好的大环境下,但是我遭遇却像莫言《人生》中的主角,在各方面砥砺和成熟后,尤其在婚姻关键时期,却遭遇城乡壁垒和窘迫。
随着城市化大潮我业以退休的教育者的父亲和从事个体的年迈的母亲弟弟辛苦来到城市,特别是母亲也为了生存和活着被迫离开乡镇进城。虽然按照常理我们可以卖掉地理位置优越和具备一定价值的房子和地产。但却因“”房产的所有权没有入网不办理房产证“”和“户籍不在当地”“不动产登记尚未展开”等政策原因拒绝办理房产证,从而使这块价值较好的土地无法转让,客观上架空成为无用之地。于是,我的母亲在城市亲戚家土坯房隐忍居住三年生前没有享受任何福利,辗转操劳到死了在城里连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的基本愿望都没实现,致使今年2月辛劳一辈子含恨去世。一个慈善勤苦的老人就这样悲惨过世听起来这在现代文明发达的社会真是惨绝人寰!……现在我们又因某些原因面临被贬到没有任何资源和条件的乡下的尴尬!!而今,更有甚者,父亲年事已高和身体也出现状况,还一遍遍抱着老病之躯跑有关部门,做着豪无意义的事却屡屡搁置 ,(最近还测出高血压),令我们倍加悲愤和遗憾!
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我家的自建房位置处于桂阳县流丰镇,建于92年,原经乡镇国家部门审核,拥有集体用地使用合同,乡镇占地许可证;房子和菜地六百多平方,距离城镇和中心学校直径距离四百米和一百多米,且处于原省道路边,具备一定的价值。对于该房产的房产权,我个人认为:房子和地产为了生存居住允许买卖是最基本的资本流通底线;进而言之,我们国家地方法律层次繁多,既然是在政策环境主导下形成的文件,当时又没有争议,就没有房产证和补办的问题,因此在目前的家庭形式下,面临父亲的生老病死和子女赡养照顾问题,理论上卖了老家的房子是解决我们目前住房问题是人之长情的事情。
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我父母退休几年和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的时候,甚至我含辛茹苦辛劳一辈子的母亲因为身体原因进城寄居毛坯房后活了一辈子到死都未解决属于我们的房子而含恨而去。某些村民和好事者,和某些部门负责人,仍然大儿论道,给我们设置种种困难,或言我们没有房产证不允许买买,或言办理房产证要等不动产登记管理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要入户本乡户口,置普通百姓死活和血泪于不顾,置我们卖了老房子希望在县城有一个安置地合理要求不顾,也使劳累一辈子的父亲晚年有个合理居所成为泡影。甚至不知道死者为大,置我辛苦操劳一辈子的母亲操劳到死不顾,还在吵吵闹闹。遑论政策??在改革开放是主流的今天,为何人生老病死,甚或拥有高等教育的我们,都无法解决正当的合理正确的要求,那么“”以人为本”,在我们倡议社会法制公平正义的今天,又究竟熟为法律,熟为公平正义??
我想,人是没有比生死更大的事!离开这个“”人本”的灵魂,遑论改革,遑论发展,遑论政策?如果连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们都不能解决这一个人生存基本和最现实最直接关乎命运的问题,又何谈社会文明,谈何社会进步,更遑论发展与稳定??现今改革开放奔小康的吋代,各种生老病死的困扰,老年化的问题也沉重摆在我们面前。那么这种大好形式下,为何连政策“”以人为本”的基本精神都不具备,岂不是背逆时代潮流的一种“”逆流”?!如果在辛劳奔波的人生中,连最基本的一点居住合理权益都不能保证,难到要等到人老灯灭了九泉之下才许以告慰么?
人生苦短,如晨星徽露。血泪,以为丧亲所沥;公理,以为势孤所陷。那么,为政,是不是应该关系一下福祉民生舆情民意法理道德??中华民族难道不是貝备孝悌仁义礼信的传统美德国家吗?“”莫让往者恨,生者痛!”,为此我投书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实际情况,解决我们房子居住问题。让我父亲老有所居,也使我能够尽力照顾到,安享晚年生活。
此致!
敬礼!
湖南省桂阳县龙潭西5_6号廖林平
2016.9.24
工作人员按政策办事也是情理之中的,再等等吧!
房子卖不了卖老子吧!别在这丟人现眼了!
2016-09-24 22:3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