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收取的贫困户合作医疗筹资应该退!
众所周知,根据国家政策,农村贫困户是不用交纳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的。然而,在桃江县近桃社区七组,贫困户李渭滨,近几年每年都交了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共计820元,仅在今年1月9日才退了254元(如图)!那么,其他的钱就不应该退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贴文《不该收取的桃江县近桃社区七组贫困户合作医疗筹资应该退》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李渭滨系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原近桃村)莲荷组村民。2014年经近桃村民主小组评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1月,该社区召开民主评议会,考虑其有三个儿子,且都有赡养能力,因此取消其贫困户资格。根据《桃江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实施方案》,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不享受相关退费政策。
2、2018年1月9日李渭滨个人账户收入医疗补助254元。经多方核实,此资金系他人医疗救助资金,因信用社工作人员失误,误将款项打入李渭滨账户。工作人员已向其解释,并已收回该笔款项。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按政策,今年农村合作医疗交纳的费用应该全退,肖近春自己说了要退一半,为何不兑现?特别是建档贫困户不见退一分?
2018-03-07 10: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