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报告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下东街道办事处原孟溪村,四组群众.郭留生.较棍.郭文员.特向各级政府领导举报,利民办事处在2016年7-12月份,倒卖老百姓土地及燕过拔毛的行为.具体情况如实反映如下:
一:由于2016年,株洲市高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孟溪地一二组,区域安装铁塔占地补偿.原本村对委会及群众等人,商谈以国家征地标准单价4800元/亩,并双方同意达成协议.
二;利民办事处听到此事,立即阻挡刁难施工方,并说要求施工方跟利民办事处来商谈此事.施工方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找到办事处商谈.商谈结果是以52000/亩的单价.如2016年12月21日签订协议.利民办事处在12月22日把一组,组长郭秋徕叫到办事处,已38400/亩签订协议.
三;利民办事处在签订好协议后,又向施工方签订补偿青苗以及其他相关费用21800元.而实际补偿老百姓青苗费用只有2000元左右,向这种情况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望各级领导彻查.详见附页,协议书,及收款证据.
谢谢为盼
网友,你好!
原孟溪村部分老百姓反映利民办事处在城关变110kv线路工程建设中倒卖老百姓土地相关问题,客观地讲,因当时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且又时近年关,办事处在该工程矛盾协调中个别方面做得不够细致,造成部分老百姓对该工作的不理解、甚至误解,在此深表歉意。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该工程的基本情况。该工程于2015年启动建设,但推进很慢,主要原因是该工程线路规划设计时必须途径本辖区内原孟溪村的一、二组组民住宅区,而这两组组民坚决不同意该工程线路规划设计方案,想方设法阻挠业主单位施工,经多次反复协调均无果,致使工程无法推进,一直延误到2016年底。因时近年关,春节前要完工通电,且又是市重点工程,主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到现场办公,最后通过采取修改规划线路方式,动员村组干部反复做有关村民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该工程重新启动,并在春节前夕得到了顺利推进。当时基于这项工作矛盾协调难度大,且又十分紧急,为此茶陵经济开发区、利民办事处与业主单位多次商讨、研究工作措施,业主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同意适当解决协调经费,主要用于矛盾协调及村、组干部误工补助开支。
二、投诉中所反映相关经费的来源及开支去向
1、相关经费的来源。业主单位共拨付相关费用共69796元。一是青苗补偿款及相关矛盾协调费用21800元。二是按每亩52000元的价格收取0.923亩土地征收款和工作经费共47996元(其中按国家政策地类标准每亩38400元的价格共拨付土地征收款35443元到各相关组,工作经费共12553元拨付到村)。
2、相关经费的开支去向。与该项工作相关的经费共计69796元,实际开支57657元,主要用于六个方面的开支:一是支付四个组的征地款35443元;二是支付相关村民青苗补偿款2122元;三是支付原孟溪一、二组塔基土地权属争议款3092元给一组;四是支付原孟溪一、二组部分组民误工补助3000元;五是支付村、组干部误工补助共12000元;六是支付工程线路影响户补偿款2000元。结余款12139元,目前仍然在该村账户上。
三、几点说明
1、针对该村部分村民所投诉的问题,利民办事处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于6月20日下午立即召开了由办事处干部以及村干部、相关组干部、老百姓代表四方参加的见面会,进行了面对面、点对点的沟通与解释,并对他们所提出的一些问题作了详实的答复。同时,建议他们如果再有疑问,随时可到办事处来了解、核实情况。
2、误工补助发放对象仅限于部分参与协调的村组干部及群众,办事处干部从中没发放误工补助。
3、土地征收款和青苗补偿款等都是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拨付,老百姓和村组利益没受到任何侵害,更没从中截留。
最后,真诚地欢迎辖区内群众及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以更务实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全力以赴服务好老百姓,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利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茶陵县利民办事处
2017年6月21日
2017-06-15 23:3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