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奸奸暗勾结 子民祈愿问青天:
我叫邹品如,男59岁,汉族,党员,衡阳县曲兰镇花桥村村民,原任村会计,2011年当选为镇党代表暨人大代表。起诉案例:状诉花桥村代书记邹乐坚贪污一案。
一·邹乐坚代任书记期间,于2012年金桐公路硬化筹款之际,捐资有4.7万,从未开过收据,另收水费,计划生育提成款2万多元,三项合计七万多元现金,一不交专人手中,二不报帐汇总。直到2014年初清账时,经多方询查后不得已才亮出这笔巨款。因邹乐坚本人收巨资早已挪用无法交出现金,清账人原数在他的权力之下,只好让他打下58020元的欠条,余下15700元,因有镇组织队长朱响初的袒护,说这笔钱是数,指示邹乐坚对这笔钱拒不认账,仅这5.8万多元钱邹乐坚至今未还分文,请问这钱应当如何处理?这算贪污吗?
二·2103年,县移民局拨给花桥村4万元钱。邹乐坚一人经手,向村民只报2万元,除开支仅作1.6万元收入,另外2万多元不知去向,直到县农经局领导找到县追查时,邹乐坚说另外2万多元付给西渡一个名叫莫华的人作引荐费去了,说以上款子是莫华引来的,殊不知莫华是何许人也。人民仅感疑惑,为何要索取这笔巨款?一年多前,邹乐坚绞尽脑汁,说莫华收的钱,已转交花桥村修路承包人邹高归手中,试问莫华为何认识邹高归,为什么不退还给村干部手中,交邹高归又有何人旁证?这比钱是不是纯属变相贪污?以上帐据,经县农经局核查,镇党委书记黄山森指定朱响初负责兑现。由于朱响初的庇护作祟,邹乐坚的贪款未兑现,而我以前代出的钱也不还我。
上述共有9万多元贪贿在邹乐坚手中,我早已多次上报镇县有关领导,均以地方官吏相护。政治同盟,至今仍在巧立名目,为邹乐坚清账赎罪,以此使集体财务严重损失,贪污受贿者无法制裁和惩处,依然逍遥法外,何谈秉公执法!
曾于2117年元月4号上午十点,我找到曲兰镇政府镇党委书记黄山森,请求处理此事,然他表示不管,并放话:“你们去向上级告状。”此事有李功建夫妻在场,可以做证。
我作为一介平民,上访程序知识匪浅,然而于情于法难存,权在经人指点,祈请廉洁衙门领导,主持正义,执法如山,为民做主,将贪污受贿之人早日依法依规处理!
此致
呈请县纪委
衡阳县曲兰镇花桥村杨名组邹品如
手机号:13974706244
一派胡言
什么叫一派胡言?希望上级政府派遣相关人员进行核查。还老百姓公道?
2117年还没有到,大家说是一派胡言不?
到2117年元月四号,邹品如159岁了,曲兰镇的党委书记何许人也?
抓一个笔误不放 很明显是打错字了 。未必楼上那位你打错字或是口误的时候就是一派胡言?就是放屁?真可笑。
狗咬狗
2017-01-06 20:3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