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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太子庙工业园黄福村村民请求归还自家土地

2018-8-12 18:29:45发布35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各级领导:
我们是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工业园黄福村张家湾组的普通村民张茂盛、张茂云,两个家庭14口人的农田和沟港渠道等公共设施用地于2006年在太子庙工业园和汉寿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的操作下,以租赁形式租赁给湖南猎鹰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是2006年-2024年,合同上明文规定:每年必须足额支付租赁款,不得拖欠,且在合同期满停止租赁合同后,必须将租赁的土地整理为农田,确保我方能够正常进行耕种,合同上有汉寿县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证盖章。根据合同上的权利义务,猎鹰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用来正常开发和生产经营,我方应该支持,我们也一直很支持,从未参与阻挠建设施工。从2006至2015年,一直按照合同权利义务领取农田租赁费用,每年一次,一直领到2016年年底。
原租赁合同期限是2006年-2024年(有合同为证),现如今单方面废除租赁合同,虽然我们不知道原因,但是我们作为农民也还是愿意配合村里的工作,在2006年时,经过太子庙工业园协商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盖章同意,我们农民同意了这块土地的租赁,并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如今(2016年)村里废除租赁合同,我们农民还是愿意配合,但是在废除合同的过程中,我们按照相关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要求返还被租赁出去的土地使用权,可是却遭到了拒绝。也就是说,原本被租赁出去的土地,不仅在2016年被单方面废除租赁合同,而且土地还不知去向(据黄福居委会领导说,土地在高速公路改造工程绿化带范围内,村证明附后)。
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是何等的重要,作为农民,只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到有心人的分割,只希望领导查清此事,归还农民土地,不要让有心人打着政府的幌子强占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谋取自己的利益,影响社会和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做出有损害政府形象的事情。
我们的政府是讲信誉、讲原则、讲法律的明镜高悬的政府,恳请政府解决我们失地农民的问题,还我们土地或者按照国家征收政策予以品补我们。
申请人:张茂盛、张茂云
2017年5月6日

2017-05-22 2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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