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民政府:
我们是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田镇五星社区孔家组洞冲组村民,全组共50多户,300多名组民。于2010年接到云龙示范区政府涉征通知,通过走访、宣传、发动,至2014年5月24日正式启动放红线、审核人口、房屋丈量、田、土、山面积复查、青苗到户清单、道路、水塘、坝审核的明细均一一到位。2014年6月27日起6月30日止,区政府拆迁指挥部与村民全部达成征地拆迁协议并签订了房屋、人口补偿费、青苗移栽补偿费等协议(合同)。就在协议付款阶段,由于云龙示范区相关领导的变动而导致付款事项暂停,负责项目的相关领导说:等新领导接任会立即处理并办理好付款事宜,请大家耐心等待……(一等便是两年)。2014年底,征拆指挥部相关领导说,我们云龙旅游度假区项目中央暂时没有批准,等过了年就应该会批下来,要老百姓多理解,耐心等几个月。转眼到了年底,村民经过多次去政府上访,于2015年元月5日,我们收到了第一笔征拆款(10%的青苗补偿款)。2015年6月份,村民再次去政府诉求,求得了接访领导一句话:我们没钱,现在示范区也没钱,没办法,你们等9月份会有安排……等到2015年9月25号,我们收到了第二笔征拆款(10%的青苗补偿款)。熬到2015年11月份,村民再次去区政府申求,2016年2月6号(农历十二月二十八),区政府给我们两个组村民发了18个月(14年7月至15年底)的最低生活补助费(标准很低),当时村民们缺钱过年,没有顾及政府给予的补助标准便纷纷接收了这笔补助费用。2016年5月,再次来到区政府,请求政府履行协议,以解救水深火热之中的村民们,征拆指挥部负责人却这样说:请你们理解支持政府工作,2016年9月前一定给你们一个准确的答复,再耐心等待。善良的村民们再次选择了相信政府,可等到8月16号、17号我们分两次派出组民代表去区政府讨回答复,结果8月18号,区政府以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名义给予如下答复:
1、由于多种原因,现阶段不能履行协议;
2、针对现已签订的有关协议,不论是否履约,都将对“因指挥部原因造成的阶段性农业生产损失”进行相关赔偿。
如今村民家庭纷纷经济来源不保,村民们几乎没有经济收入,家家户户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处境维艰,几乎民不聊生,我们300多名村民对政府给予的答复强烈不满,我们要生活,我们要生存,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履行协议,按合同拨付我们的征拆款项。同时也请求上级领导为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叩谢!!!
没有这回事。
网友,您好,您的发帖已收悉。对于您的投诉,云龙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9月初组织了相关部门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了相关处置工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5月17日,云田镇五星社区就村庄整治和土地流转事宜征求孔家、洞冲两组村民意见,两组95%以上的村民同意实施。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村庄整治和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办公室于2014年6月9日下达了《关于同意五星社区实施村庄整治和土地流转的批复》(株云龙村整办[2014]2号),对五星社区孔家、洞冲两组进行村庄整治和土地流转,涉及户数64户(孔家组28户,洞冲组36户),面积1539亩(个人青苗866亩,其余为集体所有)。截止2014年7月底,一共完成60户房屋、青苗协议签订,剩4户未签订。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此项目为原计划引进建设的高尔夫小球训练基地项目)、长株潭绿心规划调整等原因,项目被迫停止,故未及时支付房屋、青苗补偿款,由此引发孔家、洞冲两组村民集体性上访。为安抚群众情绪,项目部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5月分两次合计预付了20%的个人青苗补偿款,两次补偿金额分别为1716520元,共计3433040元。并按田土、塘800元/年/亩,林地400元/年/亩的标准对两组村民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进行了赔产补偿,赔产补偿金额为782000元。
二、目前状况和工作情况
示范区管委会召集相关部门、五星社区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于2016年8月29日与两组村民代表进行了沟通,由于项目启动至今,虽经多方工作努力,但因土地利用不符合规划,项目审批受阻,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征拆手续,同时使村民无法正常进行农业生产。为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示范区决定对给村民造成的损失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合理农赔。在项目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暂停村庄整治和土地流转工作,管委会领导于9月9日下午召集两个组的全体组民现场对此事进行了当面答复。目前,后续工作正在抓紧落实。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2016-08-29 15:2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