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凤,是平江县三阳乡兴阳村一位村民,我母亲余艳枚于2013年8月23日因交通事故致死,交通死亡赔偿款,被他人侵占,我们至今未得到任何补偿。2014年我们向平江县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李三斌,法院作出了判决,(2014)平民初字第526号判决李三斌还应赔偿46726及法院受理费4000元,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至今杳无音信。另外2015年我们向法院状诉唐栋成共有物分割,法院作出了(2015)平民初字第775号判决,判唐栋成返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68276元,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至今法院没有执行,我们失去了亲人,没有得到一分钱,反而为打官司花了二万多元,赔偿款被他人占有,天理何在?平江县司法机关公正,公道何在?从这个案件,我们见识了官场的丑恶,有人胆大枉为,徇私枉法,有人办事拖延推诿,欺骗群众,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我们在此跪求相关领导予以重视,加强执法力度,尽快使赔偿款到位,让我们的心能得到一丝安慰,让九泉之下的母亲得到安息,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呼声,希望得到大家关注。
平江法院执行局承办该案子的人是谁?
希望有人关注,,,
2017-06-24 12:4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