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四个村第三次联合举报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纪检委员会:
领导,我们是四个村的人民代表为了维护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四个全面为武器,以“雁过拔毛”式贪污腐败问题为依据,以“四风”、“八不准”为准则,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规矩,我们有财政单,有铁证事实,调查被告人,不深入群众,不到举报人对账,在被告人家搞阴谋调查,石期市镇纪委书记蒋建波和县纪委调查组人员全佳星串通一气,通风报信,通过关系打招呼,互相包庇,欺上瞒下汇假报,我们几年来,多次举报,两次向省纪委和中纪委举报都没得到解决。现将他们的犯罪事实具体举报如下:
一、白竹村
(一)被告人:东安县石期市镇白竹村村支书李小荣,女,生于1950年,党员。
举报内容:1、支书李小荣以支书之威把1—8组集体公益林补贴金,立户头在各组组长、党员户头上,窃取生态公益补助金93234.25元(有财政单:1—8组2011—2014年私人生态未算上来,有财政单)。
2、李小荣支书侵占本组集体公益林补助金28840元(2014年12月2日陈英财与我村民举报了李小荣贪污事实,后来拉扰陈英财,她把陈英财第三儿子单身汉五十来岁砌了一座房子(国家批款),还给了一个低保(举报后认可)。
3、李小荣以干部之便,把她儿媳立户在三组,把秦荣秀、秦明凤、陈兴华、张国秀立户一组,会计儿子唐天山立户四组,把周雪玉立户五组,窃取百姓稻田直补款36720余元(有财政单)。
4、贪污我村早、中、晚双季晚稻,种良直补、综合补,他优亲厚友,亲戚朋友六种补贴都有,而我其他百姓没有,甚至隔发有,拆金十几万余元(有财政单,没有个个组算)。
5、白竹村扶贫修水泥公路费未经党员、组长同意,开会协商以干部之权私自把她本组修了水泥马路,合理吗?(民愤大)
6、合作医疗费:本来在百姓田亩直补册上除了,还另收老百姓的合作医疗款(有证据)。
7、白竹村扶贫修建贫困户房屋资金,政府批三组尹六孝贫困户修房,后来把养殖户修建了,张冠李戴。5组有房子住也给他修建房子(叔侄关系)。4组唐芝五、唐芝文两弟兄没有房子,为什么不给?7组唐晓夫、唐德平两兄弟也没有房子,也不给。8组唐兴毫没有房,为什么不给扶贫建房?其他组没了解清楚,不能提。
8、李小荣支书她专门请客送礼,基层干部做她的保护伞,故:我们举报他贪污的事实无门可进,得不到处理。
(二)被告人:东安县石期市镇白竹村村会计唐波清,男,中共党员。
举报内容:贪污本村第七组群众各项惠民补贴款61730.69元,“雁过拔毛”。
1、贪污第七组低保款1950元(注:经群众追查后才打了欠条给七组群众)。
2、滥用职权,把稻田直补金设在唐美姣户头上,窃取第七组群众2009—2014年的稻田直补金7122.9元(有财政单为证)(49亩)。
3、窃取第七组2014年稻田直补金24.42亩,计人民币4392.6元。(有财政单位为证)
4、弄虚作假,巧立明目,窃取第七组2008年群众的稻田直补金18.56亩,计人民币2784元。(有修马路的协议书和财政单为证)
5、贪污第七组集体公益林补助款4059元。(有财政单为证)
6、贪污第七组群众私人公益林补助款5775元。(有财政单为证)
7、窃取第七组村民唐德平、唐晓夫、唐水清三农户稻田直补金3922.4元。(有证据)
8、贪污第七组2006年—2014年早、中、晚稻、种良各项补贴款31721.79元。请求上级从速从严查处,还人民一个公道。(注:举报人,另有详细的举报材料,1—8组从未算过账,政府只算了7组一个组的账)
特 呈
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白竹村第七组村民代表
唐仁杰:138743****6
唐晓夫 唐德平
唐水清 唐小专
李学仙 唐兰林(组长)
2017年3月16日
二、五一村
被告人:东安县石期市镇五一村(原鲁草塘村)支书唐明军,男,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并村后现任五一村总支部书记。
举报内容: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侵吞国家的惠民款,“雁过拔毛”。
自从2014年至今,我们多次请求县纪委,又经湖南省第七巡视组的指派查处,2016年又连续两次向省纪委和中纪委举报了被告人唐明军的犯罪事实,至今仍未得到处理,最后不了了之。
不了了之的原因有四种:○1连续两届的党委书记都与唐明军有亲戚关系,前届黄敏书记也与唐明军是亲戚关系,2016年至今这届党委书记周文是唐明军胞兄的亲血表侄关系,所以被包庇定了。这是以权压法的做法。○2唐明军对前后两届党委书都请了客,送了礼,行贿受贿,所以包定了。这是以情代法的做法。○3有些纪检干部没有党性,没有责任性,旗帜不鲜明,被人打了招呼或许是受了礼,调查取证走过场,欺上瞒下汇假报,把案子一拖再拖,不了了之。○4作为一个党委书记和纪检干部根本没有党性和政治觉悟,他们对于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两学一做”根本就没有学习,“一做”他们根本不够资格做到,他们只顾升官发财,不顾党纪国法,不顾人民利益,与人民是水火关系。镇政府里面把“两学一做”的宣传牌子挂得很高很大,那是做个假把戏给人民看的,也是应付上级来检查看的,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说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又怕扯出萝卜带出泥,所以案子得不到处理的原因。
2017年2月11日下午3点钟,镇党委书记周文带领武装部蒋部长、财税所谢康、镇专职副书记翟振民、县纪委魏书记、审记局蒋爱华、村会计唐宇生,还有一位同志我们不认识等8位同志,镇纪检书记蒋建波把我们所举报的材料事实全部定作失实,我们看了以后很有反感,他们来的目的不是调查取证的,不是和群众讲道理、摆事实、看依据的,是死硬缠住举报方签字的,以便完成任务好交差。他们还说:“被告人把钱退了一部分(电网改造、生态效益林共计27100元)出来算了,不要告了。”我们群众的意见把所贪污的钱全部退还给老百姓,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方可,因为贪污腐败是违法犯罪的性质问题,不是一般的事情,如不彻底处理好,我们必须坚决要长期告到中纪委、省纪委去。当时,我们举报方始终坚持不签字,不同意这种处理。后来是村会计唐宇生代替其中一位举报人陈六英签了三个字:“不同意”。同时,我们举报方又把举报的材料和唐明军的犯罪依据当场拿给了县纪检会的魏副书记和镇党委周文书记看了,情况是实,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人民群众会有铁证如山的依据在手。后来谈到修村里公路的事,周文书记还捐献了500元钱,功德碑上榜上无名,被唐明军贪污了。县纪委魏书记当时听到有这种事情,当面对周书记表明态度说,唐明军是这种干部,在下届换届选举的时候,你周书记如果把他的候选人名字报上来,我都不得同意!
被告人唐明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雁过拔毛,在2012年至2013年农电网改造时,违反省委51号文件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非法集资,骗取人民钱财20100元。2004年伪造假册,贪污群众粮食直补款26278元。2012年贪污群众生态效益林款7024.5元。2005年南星塘水库维修,县水利局拨款2000元,唐明军贪污了800元。2013年县林业局免费发给我们村的松树苗,他扎成数百小把,将每把一元卖给群众,经查有200元。以上的五笔款子共计人民币54402.5多元,村里完全没作收入账,完全构成了犯罪的行为。多年来经过我们群众的无数次举报,因为前后两届党委领导和纪检会的负责同志他们欺上瞒下汇假报,一拖再拖,死命为唐明军核保护伞,不予处理,搞灯下黑。请问,上级党委和纪检主管部门为什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县纪检会的全佳星同志和镇纪检书记蒋建波他们死命包庇唐明军,说他不知情,既不属于贪污,也不属于挪用,又不属于侵占。在铁证如山面前公开包庇,请问何来之理,何来之法呢?什么叫贪污,什么叫侵占,难道不懂吗?不!他们心怀鬼胎,明知故犯,我们要求中纪委和省纪委一定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把受过党内警告处分的唐明军在这次换届选举当中应该取消候选人资格,而且他的案子还未结案,我们坚决要求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将唐明军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退出一切赃款还给人民,要还人民一个公道,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否则,我们坚决长期向省纪委和中纪委举报到底!
特 呈
中共永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鲁草塘村民代表
唐连春 18274939***
唐德荣
2017年3月16日
三、乌江村
被告人:东安县石期市镇乌江村原村支部书记周建平,男,1962年出生,高中文化,2004年入党。
举报内容: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侵吞集体经济和人民钱财,打击报复。
1、周建平于2012年6月,以权谋私,侵吞了本村集体河床的鹅卵石收益款12万元。(没有记收入帐)
2、周建平在2011年私吞了上级主管部门(207国道扩建国土局)拨给本村村民的两次补偿款共计13.076万元。(没有记收入帐)
3、周建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外来企业厂子敲竹竿,以地头蛇的势力,在2009年12月非法收取兴隆冶炼厂陈纪元的“环保费”3.2万元。横财进了腰包后两天,还把别人的厂子给砸坏了。其它几家厂子也被敲诈了,在周建平武断霸道的威胁下,为了求个平安,也不举报了。(注:周建平非法诈取“环保费”有冶炼厂陈纪元的举报材料)
4、周建平身为一个村支书,在发展新党员时,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法,认人唯亲,优亲厚友,个人说了算,一手遮天。为了他村支书的宝座长期稳定,在发展新党员时搞“一家亲”,其中有他的儿子周华西、侄儿周华海、弟媳唐芳玉、胞弟周四平、堂弟周旭华、表嫂黄顺娥,不管你支部通不通过,支书报镇党委批了算。全村13名党员,他家占了7名,一讲表决是优势。为他村支书创造了稳座“钩鱼台”之势,这真是腐败透了顶。
5、政府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威胁举报人周保生。
2015年8月13日上午10时许,村贪官周建平指使他的老婆唐长秀、弟媳蒋美云挑着两桶粪便到周保生家大门泼浇,周保生的老婆陈淑娥本该采取自卫的行为,反而被派出所送到东安拘留所拘留五天,并罚款200元。请问上级政府这是何来之法,何来之理?打击报复举报人,反而还倒打一耙,请翻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一条看看,东安县信访案件仅反馈情况向市、省纪委汇了假报,《案发当日周建平在东安县白牙市镇儿子家中,未发现周建平存在幕后指使的证据》,我说他放庇,胡说八道。当时案发周建平父子俩在场,还举拳头向我打来,被所长蓝友桥拦住,村主任周梧林在场作证,身为国家执法人,根本目无党纪国法,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6、打击报复举报人和党员。
举报原支书周建平贪污村集体河砾石款12万元的事,石期市镇原党委核保护伞,把周保生离退村干部工资扣除,至今不发,说我告状,问题未搞清。请问上级及省纪委领导,我为集体举报贪污分子有罪吗?现在村、镇、县三级联网,包庇腐败分子,坑害老百姓,为贪污分子辩护开脱罪责,同流合污。请上级领导纪检部门为百姓主持公证,从严查处,以平民喷。是否有党纪国法?应该从严查处。
另有,石期市镇政府和党委干部,严重的违反了党中央“四风”、“八不准”精神,“雁过拔毛”扣村里的钱。2012年冬村修水利、县水利局验收后拨给了村里8.8万元补助款,镇政府就扣去了1.5万元作管理费,还有什么 “打水子”扣除了1万元,结果到村里只有6.3万元。这是人民的劳动钱和血汗钱,被扣除了2.5万元,请问,党中央有这样的惠民政策吗?乡镇一级党委和政府干部严重的以权谋私“雁过拔毛“式腐败坑害老百姓,可见下面有不少腐腥了嘴的昏君黑手在欺骗人民欺骗党,真是可耻!(注:对于周建平的贪污事实,举报人另有详细的举报材料和依据)
特 呈
中共永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乌江村村民代表
周保生:老支书,村财务清查组组长,18907460***
周庚秋:老支书,1536750***9
周福林:群众代表,15116584***
2017年3月16日
四、大荣底村
被告人:东安县石期市镇大荣底村村支书唐恭云
举报内容:贪污腐败,私吞国家的惠民公款等,“雁过拔毛”。
我们代表全村农户控诉原村党支部支书记刘绍安、原村会计现任村支书唐恭云称霸作恶,贪污侵占村民利益的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一、贪污2004年2005年两年全村农户稻田种子粮食直补款77170. 82元,农网改造款1130元,合计78300. 82元。
二、贪污侵占全村农户2003-2005年三年的荒山造林款10167元,退耕还林补助款4746.1元,生态公益林补助款28600.9元(为了缓和群众愤怒,当时镇政府垫付19020元,但事后仍从村里转移支付款扣除),共计42914元。
三、农网改造多收农户1130元。
四、贪污清帐结余款8252. 13元。
五、刘绍安、唐恭云在村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党员和村民。唐恭云继任村支部书记后变本加厉,更是无所顾忌,事实如下:
1、唐恭云从2007年代班到连任村支书,几十年来,组和我村2007年至2013年公益林补助款达115672元,却下落不明,群众未看见分文。
2、贪污2010年全村洪灾救助款50000元,救灾大米1500斤。
3、贪污护林款每年3000余元,共计24000元。
4、2008年修乡村公路,全村人平110元,集资款共计9万余元,尔后每年从村支付转移款支付给镇里。
5、侵占原村小学两栋校舍材料,并丰法砍伐原小学数十年前栽种六棵樟树、三棵枣树,共价值15000元。
6、上级下拨给所有救济、救灾、扶助款以及村里所有款一手操办,中饱私囊。
7、拒不退赔2007年清帐款8252. 13元。
8、套取水利建设19000元修双坝塘水库,但所建护坡不到三个月全部垮塌。
9、把评五保作为他拉帮结派结伙的工具,大部分党员都低保,群众说有党员低保,支部书记坐得牢.
10、多年为村里不发展新党员,组长当了三十年到死也不改选;村里矛盾重重,经济没有发展,百姓怨声载道,10多年来多次向上级反映投诉无门。第二次举报,希望纪检部门从严查处,还人民一个真相,我们的要求是,必须要把这些贪污分子撤销职务,开除党籍,责令退出一切赃款,然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们的决心是舍得一身剐,坚决把腐败分子拉下马,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注:举报人另有详细的举报材料和依据)
特 呈
中共永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大荣底村村民代表
何贵玉 18474608*** 刘代业 13574604***
丁章明 18874688*** 丁章华 1336746****
2017年3月16日
上级领导:
以上我们四个村举报的事实只是冰山一角,都有据可查,铁证如山,近几年来,我们多次上访举报都没有得到解决,完全是镇党委书记黄敏和纪委书记江铁钢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隐瞒真相,敷衍百姓,同流合污。他们披着“和谐”的外衣,打着“维稳”的旗号,千方百计在为腐败分子辩解,核保护伞,开脱罪责,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只是呼呼号子,做做样子,其实,他们的是灵魂深处千方百计在捂盖子,捞票子,顾面子,保位子,生怕扯出萝卜带出泥,甚至把贪污分子的亲戚朋友和相好的派性人物叫到贪污分子家里去搞调查,把一些犯过贪污错误的镇干部叫去搞调查取证,他自己是一丘之貉,怎么去调查别人呢?自己打铁本身不硬又怎么去破案子呢?这完全是欺骗和玩弄举报者和人民群众,是严重的违反了办案原则。
在给案情定性时,就轻避重,把大案化小,小案化了。把贪污改作挪用,把违纪看作合法,这不是包庇又是什么?这不是知法犯法又是什么?请问,在财务制度法上贪污和挪用有哪些区别,是个什么概念?说穿了,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一些领导干部就是贪污分子的名副其实的大温床、避风港、怂恿者。应该从严追究各级党委和主管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如果是打铁本身硬的话,为什么多年来党委和纪委不给我们五个村的举报写出结论呢?他们一拖再拖,一推再推,最后不了了之。现在的党委政府新的领导班子更加如此。请问,这是为什么,这是他们在执行党中央的“四个全面”精神?是在“两学一做”吗?这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严重腐败的表现。还有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总认为自己是个“土地菩萨”、“神仙下凡问土地”,“土地”说了算,你们告到天上去,我们不处理,你们奈不何。还有腐败分子与各级的有关单位串通一气,如:民政所、民政局、电力局、房建局等,故意制造电脑坏了,存根档案不见了,办事人员调动了,移交没打好,搞两套账等等手段,给人民查账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希望纪检部门从严查处,还人民一个真相。我们的要求是,必须要把这些贪污分子撤销职务,开除党籍,责令退出一切赃款,然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我们的决心是,舍得一身剐,坚决把腐败分子拉下马,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特 呈
中共永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湖南省东安县石期市镇:
白竹村 唐仁杰 13874375***
五一村 唐连春 18274939***
乌江村 周保生 1890746***7
大荣底村 何贵玉 18474608***
2017年3月16日
关于石期市镇四个村联合举报有关问题的
调查报告
2017年7月17日接县委宣传部要求石期市镇党委政府对四个村联合举报问题回复。此举报很多内容已在2016年12月27日东安县纪委收到市纪委转来的永纪信函[2016]133号交办函。2016年11月2日,我委通过群众来访已经接到“五个村联合举报”的信访件。对此,县委书记冯德校同志、县纪委书记廖劲松同志十分重视,分别做出批示,指示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经管局、县公安局、石期市镇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石期市镇开展调查,并于11月2日至12月29日期间,对信访件中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石期市镇白竹村
(一)举报人基本情况
唐仁杰,男,汉族,现年72岁,白竹村7组村民;
唐晓夫,男,汉族,现年61岁,白竹村7组村民;
唐德平,男,汉族,现年51岁,白竹村7组村民;
唐水清,男,汉族,现年54岁,白竹村7组村民;
唐小娟,女,汉族,白竹村7组村民。
(二)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李小荣,女,汉族,党员,现年66岁,白竹村村支书;
唐波清,男,汉族,党员,现年57岁,白竹村村会计。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支书李小荣以支书之威把1-8组集体公益林补贴金,立户在各组组长、党员户头上,窃取生态公益补助金93234.25元和李小荣支书侵占本组集体公益林补助金28840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反映李小荣以干部之便将自家人和村干部立户,窃取稻田直补款36720余元和贪污村早中晚双季稻补贴资金等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3、关于反映扶贫修水泥公路费未经党员、组长同意,开会协商以干部之权私自把本组修了水泥马路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4、关于反映白竹村合作医疗费重复扣款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5、关于反映白竹村扶贫修建贫困户房屋资金,尹六孝等人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6、关于反映李小荣专门请客送礼,基层干部做她的保护伞的问题
举报人未提供相关证据,该问题反映失实。
7、关于反映唐波清贪污第七组低保款1950元的问题
2012年白竹村的低保采取各组分指标,由村干部包片负责评定,其中7组的7个低保指标由唐波清负责组织7组群众进行评定,但是唐波清在开组里群众代表低保评定时,只向组里公布5个指标,其中4个指标评给了组里群众,1个指标的低保款经组研究决定作为组里的公积金放在唐波清处。被隐瞒的另外2个低保指标,在未经过低保评定程序的情况下被唐波清给了5组唐玉秀和7组唐茂清,每个低保账户到2012年年底的低保金额为650元。虽然唐波清本人未将低保款中饱私囊,但究其行为而言,定性为工作乱作为。2013年底,石期市镇纪委责令其将不按程序发放的低保款1300元予以追缴,再加上存在其手中的组公积金650元一并上缴组集体,唐波清已退赔到位。
经查,该问题反映部分属实。
8、关于反映滥用职权、把稻田直补金设在唐美姣户头上,窃取第七组群众2009年-2014年的稻田直补金7122.9元(49亩)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9、关于反映窃取第七组2014年稻田直补金24.42亩,计人民币4392.6元和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10、关于反映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窃取第七组群众的稻田直补金18.56亩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11、反映唐波清贪污第七组集体公益林补助款4059元以及贪污第七组群众私人公益林补助款5775元的问题。
经查,2015年石期市镇纪委已对唐波清立案审查并认定唐波清贪污集体公益林资金2567.25元并于2015年11月给予唐波清党内警告处分。
二、石期市镇鲁草塘村
(一)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唐连春,男,汉族,现年64岁,鲁草塘村2组;
唐丙仁,男,汉族,现年72岁,鲁草塘村6组;
唐德荣,男,汉族,现年61岁,鲁草塘村1组;
陈六英,女,汉族,现年74岁,鲁草塘村7组。
(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唐明军,男,1960年5月出生,汉族,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石期市镇鲁草塘村村支部书记。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唐明军于2004年贪污粮种补贴款和粮食直补款26278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反映唐明军2005年贪污村级小二型水库(南星塘)的专项资金800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3、关于唐明军在担任石期市镇鲁草塘村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拖欠村民生态公益林资金7024.5元达22个月的问题
2009年鲁草塘村新增生态公益林补助面积2007亩,当时由村会计唐宇生报唐明军邮政储蓄一卡通账户(其中帐户名为唐明君,帐号为:605653005200121857)到林业站。2009年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为3.5元/亩,2007亩共计补助金额7024.5元,2010年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为8.5元/亩,2007亩补助金额共计17059.5元.2012年11月30日和2012年12月3日县林业局分别将鲁草塘村2009年2007亩的公益林资金7024.5元和2010年2007亩的公益林资金17059.5元打入唐明军邮政储蓄一卡通账户。2013年9月13日唐明军在一卡通账户存折里取出2010年村民公益林资金17000元发放给村民时并未取出先到帐的公益林资金7024.5元而是到了2014年10月才将2009年村民公益林资金7000元取出交于村会计唐宇生,会同村民2013年公益林资金一同发放给各组组长,再由组长发放给村民。
2016年9月份,东安县石期市镇党委对唐明军拖欠村公益林资金7024.5元违纪事实,给予了其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反映唐明军贪污我村2012年至2013年农电改造入户费20100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5、关于反映唐明军在2013年把县林业局消灭荒山而下发的松树苗竟以一元以一把卖给群众,以权谋私,榨取人民钱财,计人民币200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6、关于反映唐明军请客送礼行贿给前后两届党委书记,同时反映纪检干部调查取证走过场,欺上瞒下汇假报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三、石期市镇乌江村
(一)举报人基本情况
周保生,男,汉族,现年69岁,中共党员,乌江村3组;
周庚秋,男,汉族,现年66岁,中共党员,乌江村3组;
周福林,男,汉族,现年62岁,乌江村6组。
(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周建平,男,汉族,1962年8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2922196208292919,高中文化,中共党员,东安县石期市镇人, 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至2014年期间,任东安县石期市镇乌江村支部书记,现系普通村民,家住东安县石期市镇乌江村1组。
(三)举报人周保生等三人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周建平于2012年6月,以权谋私,侵吞了本村集体河床的鹅卵石收益款12万元(没有记收入账)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周建平在2011年私吞了上级主管部门(国土局)拨给本村村民的两次补偿款共计13.076万元。(没有记收入账)的问题
(1)关于补乌江村集体和村民81428元没有到位的有关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周建平与驻村副镇长蔡德勇又于2011年11月29日与国土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笼统写电杆、水渠、广告牌、片石护坡等项目共计48648元,这4万多元并没有补到乌江村村民手中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3、关于反映周建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向外来企业敲竹杠,以地头蛇的势力,2009年12月收取厂里环保费3万2千元,以保厂子顺利开工,收款两天后又来把厂子砸了,款子进了个人腰包,其他几家厂子被敲,为了求安,不敢举报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4、关于周建平任村支书期间发展其亲属入党的问题
乌江村在行政村合并前,全村共有13名党员。经查,周建平2006年至2014年1月任乌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内共发展3名党员,分别是周华海、周华西和唐芳玉,此三人的入党介绍人均不是周建平。而因程序不合规范发展成为预备党员的陈四平,2013年7月,已由镇党委研究取消了其预备党员资格。举报材料中提到另外两人即周旭华、黄顺娥等人,只有周旭华的入党介绍人是周建平,其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2014年6月,未发现有违规入党情况,且此时周建平已经没有担任该村支部书记。
2016年3月,石期市镇行政村合并调整后,该镇石期市村、乌江村、隆兴村、竹溪村合并为“石市村”,石市村现有村民4123人,辖村民小组37个,党员37名,面积12.4平方公里。石市村的建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乌江村党支部组织能力涣散的问题。
因此,该问题反映基本失实。
5、关于反映政府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威胁举报人周保生的问题
经查,2015年8月13日,在东安县石期市镇乌江村3组周保生家门口,同村1组的唐长秀因周保生举报周建平贪污村子里的钱,便挑着两桶粪便到周保生家门口,与周保生及其老婆陈淑娥发生口角,而后唐长秀的弟媳蒋美云将粪便泼在了周保生家门口及陈淑娥的身上。陈淑娥与唐长秀发生肢体冲突,唐长秀的右脸被陈淑娥用木叉打伤。公安机关以侮辱对唐长秀、陈淑娥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以殴打他人对陈淑娥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据谈话了解,案发当日周建平在东安县白牙市镇儿子家中,未发现周建平存在幕后指使的证据。
四、石期市镇大荣底村
(一)举报人基本情况
何贵玉,男,汉族,现年80岁,大荣底村3组村民;
刘代业,男,汉族,现年73岁,大荣底村9组村民;
丁章明,男,汉族,现年70岁,大荣底村9组村民;
丁章明,男,汉族,现年66岁,大荣底村9组村民。
(二)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唐恭云,男,汉族,现年54岁,现任东安县石期市镇大荣底村支部书记,中共党员。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大荣底村支书唐恭云存在贪污森林生态补助款115672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2、关于反映大荣底村支书唐恭云贪污石横公路集资款8万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3、关于反映大荣底村支书唐恭云贪污2010年洪灾救灾大米50包的问题,救助款4万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4、关于反映大荣底村支书唐恭云贪污护林费每年3000元,共计21000元的问题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5、关于反映07年刘绍安贪污村集体公款已退赔19020元放在唐恭云手里,而唐恭云作为私款用了,至今未记集体收入账的问题
东安县经管局于2007年5月对大荣底村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其中该村2003年12月30日29号记帐凭证入账2002年度生态公益林补助款5304.40元,2005年12月30日5号记帐凭证入账生态公益林补助款23296.50元,合计28600.90元作应付款入账,没有发放到农户手中,大荣底村向镇政府借款19020元发放到村清帐代表(村清帐代表是何老胖、唐彤初、唐丁国、刘科林、刘茂意、刘顺秋、刘壬秋、刘祖兼、刘绍先、丁章华、刘建平、刘国发)手中,现该款仍存在原村会计唐彤初开的帐户中(账号:18-721700460007209,账户名:唐彤初,具体见大荣底村生态公益林资金存放记录),该款项由村里交给村清帐代表之后,由他们负责保管和分配到农户手中,由唐彤初保管银行存折,由刘顺秋保管取款密码现该款因分配方案分歧太大,没有进行分配。
经查,该问题反映失实。
6、关于反映原支书刘绍安和唐恭云贪污2004年和2005年粮食直补款77170.82元、农网改造款1130元,合计78300.82元的问题
经查,2007年县经管局已对该村进行过财务审计,该问题反映失实。
7、关于反映原支书刘绍安和唐恭云贪污2003年至2005年三年的荒山造林款10167元,退耕还林款4746.1元,生态公益林款28600.9元,合计42914元的问题
经查,2007年县经管局已对该村进行过财务审计,该问题反映失实。
8、关于反映原支书刘绍安和唐恭云贪污清账结余款8252.13和农网改造资金1130元的问题
经查,2007年县经管局已对该村进行过财务审计,该问题反映失实。
9、关于反映唐恭云侵占原村小学两栋校舍材料,并非法砍伐原小学前樟树和枣树,并非法获利15000元的问题
镇党委安排镇纪委书记蒋建波组织调查,待核实后再将情况汇报。
10、关于反映唐恭云套取水利建设资金19000元修双坝塘水库,但所建护坡不到三个月全部垮塌的问题
镇党委安排分管水利工作的党政办主任丁星组织调查,待核实后再将情况汇报。
11、关于反映唐恭云侵占救济救灾款,评定低保、五保时不公正的问题
镇党委安排分管民政工作的人大副主席荣琴组织调查,待核实后再将情况汇报。
中共东安县石期市镇党委
2017年7月22日
2017-07-17 14:1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