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阳乡长冲村石堪组村民。现全家三口人。上有疾病多端的78岁的父亲,下有一个精神障碍的儿子。我家因家庭不顺,近25年来重大疾病困扰着我一家人。我母亲高血压,心绞痛,胃出血,等疾病1994年中风,疾病折磨18年。于2012年10月病故,冶去医疗费无法计数。
我丈夫于2012年9月突发脑溢血,急送县人民医院转长沙湘雅医院开颅手术,治疗一年半,冶去医疗费40多万元,于2014年3月病故。丢下了我父亲和我们母子俩,欠下30多万元的债务给我们。
我本人于2007年患乳腺癌,做了切除手术,冶去医疗费5万多元。至今靠吃药来维持生命。
我父亲患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疾病多年。2017年5月,又患胃穿孔疾病,冶去医疗费2万多元,现生活不能自理。
我儿子已33岁了。因精神障碍,至今未婚。今年一月底精神病发作,将家里的东西打烂。不吃饭,整天打闹,2月1日,我将他送往县四人民医院治疗至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全靠我来负担。
我这一家就是由于以上这些重大的疾病的困扰,治疗费过多,致使我家债台高筑,抬不起了头,严重导致我们的生活无法保障。现我一家三口人成了弱势群体,无一人健康,无一个劳动力,无经济来源。三个人都还需要继续治疗,可是作为掌管一方水土的“村官”,其身份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身份不高,但权力不小,在不知什么原因和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就取消了我家的精准扶贫和低保,导致今年我儿子住院费用无法按照正常报销(住院三个月费用一万七自己负担6仟多)我多次打报告到村委都被无故扣压了下来,精准扶贫和低保,不是温饱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社会安定、国家责任、官员道德、人心背向、生存尊严的问题。在精准扶贫和低保成为国家制度的今天,我家里有困难要求获得救助,已不能看作是施予,更是一种人权,平江县三阳乡长冲村无故取消我家的精准扶贫和低保侵害的实际上是我的人权。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平江县三阳乡长冲村罔顾民生连国家给贫困户的福利都管理不好,这样的官员不回家卖红薯还能干嘛?精准扶贫和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而长冲村不顾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弄虚做假、谎报虚情、欺上瞒下,致使该享受的没得到,不该拿的年年有,而我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了解渠道,因此更容易被剥夺受国家救助的权利。今天上午三阳乡领导来我家调查,不是向我了解情况,而是偏听村干部的片面之词,对我设计了非常严密、苛刻、繁多的资格限制,绞尽脑汁地限制我的权利,我的问题如得不到公平公正对待,将极大地损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力,透支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我恳请有关部门能够考虑我家庭情况,予以调查核实还我公道
乡干部和村干部都是一伙的
低保户原本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社会救济,然而,他们却成为某些乡村干部中饱私囊、搜刮钱财的对象,这无疑是在“蚊子腿上割肉”。
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提高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提升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坚决斩断伸向困难群众救命钱的黑手,提高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提升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自6月8日收到网信办反馈的“平江县三阳乡干部请还我一个弱女子公道”的舆情提示函后,我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乡扶贫办和长冲村联村干部进行调查,对该帖中提到“三阳乡长冲村石墈组村民因病致贫,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签字确认的情况下无故被取消精准扶贫和低保”一事,通过走访和调查确定,该帖中反映的情况系长冲村村民陈某文本户发帖,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某文,女,现年55岁,系三阳乡长冲村村民,住长冲村石坎组(现所在组已进入县城建征拆范围,已有中山安置区等城建项目在该组启动征拆建设),现有住房结构为砖混二层楼房,其于2007年患乳腺癌,已做手术;其子,何某根,现年32岁,有吸毒史,曾于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因吸毒强戒;大女何某娟,现出嫁到县城北街,大女婿系司机,在本地开车务工;小女何某良,已出嫁,小女婿童某旺,系平江县环卫所职工。
其公公何某舟,现年77岁,有1儿2女,1儿即陈某文丈夫,已去世,大女儿何芬某,出嫁到长沙;小女何江某,大学毕业后在广东惠州石油公司上班。
二、主要诉求
反映在乡低保清理工作中被剔除出低保户;精准扶贫“精准识别”工作中作为清退对象被删除,其未接到任何通知,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调查情况
2007年,陈某文曾患乳腺癌,已做切除手术。其丈夫2012年突发脑溢血,2014年3月去世。当年,乡村两级根据其家庭当时实情,在四季度将陈某文本人纳入农村低保a类;2014年下半年,长冲村委会视陈某文一家情况,经村组评议,乡复核将其一家(陈某文本人、其子、其公公)3人纳入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并在随后享受了相关的扶贫政策。
2015年起,陈某文及其子2人在县环卫所承包一路段的卫生清扫及路面清洗工作。2016年5月,在三阳乡根据市、县农村低保清理整顿要求而开展的农村低保清理工作中,经上门调查,核实该户收入稳定,居住为楼房,且家用电器齐全,经民主评议、公示、审核等相关程序,该户被剔除出低保户。
2017年7月,根据平江县部署的精准扶贫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要求,而开展的贫困户“六看一听”精准识别富裕户甄别工作中,经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核查、核实,其家庭年纯收入为3.5万元左右,且现有住房为二层砖混结构楼房,有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用电器,并已纳入城建征拆范围,家庭状况明显不符合建档立卡扶贫户的相关政策标准,经村民主评议、公示、乡复核审查等相关程序后,作为清退对象予以删除。
2016年取消该户低保户,2017年精准扶贫户富裕户甄别清退工作是根据陈某文当时母子2人在县环卫所务工及其家庭整体状况,并严格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标准的要求与程序进行操作的,而不是该户反映的凭乡村干部主观意愿操作的,没有不公正行为。
对于该户目前反映的情况,是因后期家庭(包括其子因吸毒引发的病)变故而引起。乡、村干部也上门调查了解了该户情况,并结合相关政策精神作了相应的宣讲解答。
四、处理意见
鉴于陈某文户对相关政策误解较深,我乡将继续组织干部上门面对面做好农村低保、精准扶贫的政策解答和户主的思想工作。
三阳乡扶贫办
2018年6月14日
识别应该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请调查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标,不然容易返贫,应该列入边缘人,给予政策支持。
2018-05-31 20: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