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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新化县红光村伍少新贪腐行为予以严惩的报告

2018-8-12 6:22:15发布32次查看
尊敬的省监察厅领导:我们是新化县孟公镇红光村百姓,现实名举报新化县孟公镇红光村支书伍少新,曾被新化县法院依法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男、汉族、先后十年任本村村长支书。
他凭借自己多年的村长支书经历、依仗自己兄弟多、关系广、门路多.以强欺弱.仗势欺人.欺压百姓.鱼肉乡邻,多次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移民资金.扶贫资金.截留高速公路土地征地款.原坟山征地款不知去向.果木树补偿款.本村四.八.九组坟山搬迁经费.截留高速公路施工损坏村级硬化公路路面赔偿资金,沿途三个涵洞维修经费,谎报资金骗取国家财政经费与项目资金等。从伍伟苏屋前到新家渠道一千五百米全部被毁,使我村大面积农田无法耕种。
根据伍少新及其同伙的以上种种表现,我村村民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集体的合法权益,集体决定.选派多名村民代表向新化县纪委实名举报了伍少新的贪污行为,新化县纪委于2017年7月立案查处伍少新,查处过程中发现伍少新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虚报水改旱26万元,现仍有多项犯罪事实仍未查处,县纪委一直压住此案不予公布。
我们实名举报者多次向县纪委.娄底市监察委打过上百次电话,发过上百次短信,多次跑过县市两级纪委机关提交举报材料,一直到至今都处于石沉大海。伍少新利用任职其间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健康发展.情节特别严重。伍少新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亳无家国情怀,政治蜕变.经济贪婪,且不收剑.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贪腐的典型,是顶风违纪的典型,是为官不为的典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83条,已构成刑事犯罪,请求省监察厅.依据伍少新犯罪事实予以彻查,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栽,还老百姓一个清白,不胜感谢!
举报人:伍继红.伍连兵.伍春光.伍松芝.刘道桂.何佑贞.刘素莲.陈敏香.游满香.伍艳辉.伍贤桂.伍求用。
电话1536728xxxx 1346949xxxx 1739723xxxx 1597309xxxx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纪委介入调查,目前已经移送新化县纪委监察委审理室审理。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孟公镇人民政府
网友与往事干杯: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新化县纪委立案,尚未结案。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孟公镇人民政府
2018-04-25 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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