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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新化县金石村干部强占农田修公路

2018-8-12 5:25:27发布39次查看
控诉新化县天门乡金石村干部强占农田修公路致使农民无法生存
湖南省人民政府:
我叫陈湘华,今年63岁,全家4口人,居住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金石村14组。
鉴于2014年11月份,我村支书刘楚华一贯利用职权,无恶不作,欺压良善妄自尊大,为了自己的茶园,未经本户户主同意,以修改公路为名,强行用挖土机挖掉我家的责任田2.5亩左右,且又无任何经济补偿,我曾向天门乡党委、政府反映诉求无果。据此,我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反映诉求,强烈要求责成新化县天门乡金石村刘楚华等人迅速恢复良田原貌,使我家能有赖以生存的田地为生存,以维国法,是为殷盼!
此致
敬礼
控诉人:陈湘华
2017年8月15日
网友天天落雨:
金石村是2016年由原金马村和尖石村合并而成的,刘楚华于2014年12月之前任金马村的文书,并未任金马村支书一职。
原金马村公路是金马村九组至十四组的一条毛路,是连结土坪村、寒茶基地和雅天湖景区的必经之路,也是发展天门乡旅游产业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先行之道。为修通这条公路,召开了二次会议,第一次是九组至十四组的村民小组全体会议,会议明确此条公路的修建意义重大,惠及全体村民,修路过程中逢山过山、逢水过水,不准阻难(有会议记录)。第二次会议的参加人员是原村干部、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内容与第一次会议基本相同,大家都表示修通马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十分支持。公路需占用陈湘华荒田(已有五年没有种稻谷)地面积0.5亩,陈湘华本人也满口答应不要任何补偿。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这条公路是一条发展天门旅游的先行之路,更是脱贫致富的必要之路。感谢您对村务的监督与反馈,希望您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打造和谐天门。
2017-08-15 1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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