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甸村民黄娟娟:岚角山街道剥夺农民基本权力!
自十八大以来,提出:美丽中国建设必须是生态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并要求政府官员还政于民,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腐败,切实保障公民各项基本权力。农民有选举权,生育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征收土地签字权,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权力等等。
1、选举权:阳甸村合并后称三庙社区阳甸村,我以前在外打工,但今年一直在家社区干部都知道,但不知道为何原因,今年选举为什么没有通知村民参与选举。谁担村干部我没意见,而且都支持。除选举村支书以外,其它村干部任用都不应剥夺农民选举权。
2、签字权:如城南大桥砸道建设需要或各项因公共利益需征收农民基本农田的,每户人员必须签字到位,如需代签必须有书面委托书,户主的父亲都不能代户主签字。并且依法依规张榜公告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以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更不能张冠李戴等行为骗老百姓签字。
3、生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拥有生育权,地方计划生育法应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人民合法的生育权。岚角山政府自2005年以来,假如只是证件不全,生育一胎也按超生罚款,这是违背中央对计划生育立法的初心与目的,剥夺农民基本生育权。在计生罚款上面更是胆大妄为,直接扣取失地农民补偿款。其行为散失了人类的灵魂!触动了执政的底线。
4、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这是保障农民住有所居的根本条件。永州市政府2016年下发了一个文件,凡在2012年之前修建的房子就是合法建筑,之后修建的就是非法建筑。政府从没有批准备过阳甸村农民修过房子,有几个人有证。最后政府以修建时间点来判断是合法建筑还是非法建筑,而不是以你有没有房子住为判断标准。这难道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吗?
5、失地农民人口安置费:是失地农民补偿费,失业保险费,老百姓有权力知道人口安置费是怎么回事,阳甸村土地九嶷山学院500元每亩,蓝天工业城3000元每亩后转让给烟草配送中心,丽水琴湾土地张冠李戴,打着九嶷山学院扩建旗号征收土地,将阳甸村集体土地溅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人口安置费是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费用。政府却要说成购房补贴,房屋定价几百元每平米,宅基地没有补偿,就房屋重置价那点钱还买不了商品房一个房间。购房补助就是一个谎言。
6、土地补偿款分配:人口多的想按人分,田多的想按田分,每个人想法不一样很正常,乡镇干部有规定不许插手分配事宜,但侵害百姓个人利益政府应当插手协调。政府工作人员钻空子,利用土地分配款制造农民斗农民。
7、拆迁合同签字:政府与百姓签定合同应当公平,合理,自愿,更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但是岚角山政府叫百姓签订空白合同,让不认识字的农民签合同,给复印件假合同给老百姓,任意剥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比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还要不平等。欺负老百姓岚角山政府可比清政府还要狠,坑,蒙,拐,骗样样精通!
农民有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着对自由,公平的追求,党和政府应当保障百姓基本权力,“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一定要谋好农民利益,保护好农民权益。更要畅通农民表达诉求的渠道!做好农民解释工作。基层政府应当不愧对,不辜负农民期望,不挥霍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湖南省永州市民
2017年5月18日
网友黄娟娟:
你好!按照你发帖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逐一进行回复:
一、民主选举权。2017年三庙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你说你没有参与投票,被剥夺了选举权。而实际情况是,原阳甸村和中间庙村合并为三庙社区。根据《湖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名方式可以采取由居民代表间接提名,岚角山街道对所有的社区均采用此种提名方式。在换届工作前夕,岚角山街道党工委对居委会成员提名及选举方式均进行了大量宣传,并在社区活动中心对提名、选举方式进行了公告,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你本人是在选举工作全部结束后才回三庙社区,对社区和村之间选举方式的差异全无了解,选民的选举权是在他们选出居民代表时已经得到体现,并不存在选举权被剥夺的情况。
二、征地签字权。你所说的在各项因公共利益需征收农民土地的,每户农民均需签字同意,否则就是剥夺了你的签字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规定》的通知 第八条:“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可将征地调查结果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通知》中并没有要求每户农民签字,而是要求他们自行到国土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三、生育权。你说岚角山街道对于计生对象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生育一孩也进行了罚款。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122号公告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符合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至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款第三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以,即使生育一孩,但是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也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经了解,你本人于2004年在未满20岁的情况下,非婚生育一子,适用于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至于说岚角山街道扣除农民补偿款作为社会抚养费一说,更是无中生有,只有在计生对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岚角山街道依法上报计生法庭,由计生法庭从计生对象的银行存款、征地拆迁款等各种收入中进行扣除。
四、宅基地使用权。永州市政府2016年下文,规定2012年以前修建的房屋为合法建筑,以后修建的为非法建筑。实际上市政府根本没有下过此类文件。由于三庙地处永州市城市控规区,对该区域群众建房市里把控较严,审批程序复杂。故大多数群众建房没有取得合法手续。但是永政发〔2016〕19号文件规定:“在1997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建设的无证建筑,对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和占地、建房面积限额标准条件的无证建筑,按正房面积补偿额给予规定比例处罚后,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参照正常建筑补偿”。实质上是确保了群众“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权。
五、人口安置费。一般人们口中所说的人口安置费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土地征收款中包含了土地补偿费用和人口安置费用,两种费用所占比例基本为1:1;二是房屋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正房进行补偿后,不进行统一安置,也不安排宅基地,按人口发放购房补助费和社保扶持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安置的一种费用。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按每人不高于17万元(购房补助12万元,社保扶持费5万元)的标准进行安置。”三庙社区原阳甸村多个项目的用地均是按照正规程序征收,挂牌出让的,由于时间不同,土地征收价格不一。所以不存在集体土地贱卖一说。
六、土地补偿款分配。国家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没有明文规定,各地方都是以组集体为单位自行组织村民商议分配方案。如果有需要,政府工作成员可以给予引导调解,但不能决定分配方案。并不存在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利用土地款的分配制造农民斗农民一说。
七、房屋拆迁合同签字权。岚角山街道工作人员和各指挥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不存在签订空白合同一说;让不识字的农民签字时,都是在有其亲属和村干部作为旁证,工作人员准确解释合同内容后的情况下,方让群众签字。
岚角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6日
2017-05-18 21:3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