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垃圾发电项目招投标过程阳奉阴违为哪般?
领导同志:
新化县垃圾发电项目,资格预审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同年11月7日。在资格申请中,参标单位“光大国际”授权委托书的法人代表前后不一致,也没有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书,我们怀疑其为伪造。
10月23日,“光大国际集团”来报名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报名时递交的为“公司法人代表陈小平”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给胡延国,胡延国再转授权给张林娜代表该公司参加相关事宜。
但到11月7日递交资格预审函时,光大国际开过来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人却由原来的陈小平变成了胡延国,胡延国再授权胡延曾来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当日娄底代理公司在对该招投标进行资料对比时,发现了这一严重违规问题,当即向业主单位提出,业主单位却认为“光大”的问题不是问题,可以忽略。
然而按我国的招投标法,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前后名称、法人要一致,如确有变更的,公司应出具相关变更文书、证明。因光大国际注册地在香港,其变更材料还应得到港澳办的确认。但这些材料、手续均没有,也提供不出。
光大国际为一大型国有企业,其国内外参标项目比比皆是,他们在招投标事务中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是有人在冒充光大国际参与招投标。
新化县垃圾发电项目是新化县的重点民生工程,为让地方政府重点工程免遭重大损失,特此举报。
举报人:知情者陈中 蔡华 伍瑞华
2007.12.16
是光大国际犯的错还是光大国际手下人偷偷耍的小聪明?
如是光大国际明知故犯,则自己给自己下套,在资格审查环节即把自己淘汰出局了;如是光大国际手下人偷偷耍的小聪明,则涉嫌假公济私,理应严查!
到底是光大明知故犯、藐视游戏规则还是光大下面的人假公济私、打着公家牌子大揽私活?希望查清楚!
2017-12-18 00:1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