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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捕虾需交2000元罚款

2018-8-11 19:27:44发布34次查看
沅江市南大膳镇五门闸渔政站管理当地渔政,渔民们可以在禁湖期间捕鱼捕虾,但需向渔政部门缴纳2000元罚款。
一、渔政部门此收费有何依据?
二、禁湖期间交罚款捕鱼捕虾是否与国家政策相符?
有利益链关系。渔政部门索取渔民的罚金,提高捕鱼成本和风险。如果老百姓买鱼,将要多出提高的价钱。
禁湖期间应禁止捕渔,罚款应上缴国家。但这里的罚款可能存在资金流向不明的情况。渔政部门可能有假公济私,中饱私囊 之嫌。
如果你能收集证据,可以到法院控告,直接跳过纪检委。
这是最严厉、最有效的办法!
尊敬的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沅江渔政工作的关心。
6月25日,“百姓呼声”栏目发表了“洞庭湖捕虾需交2000元罚款”的帖子。帖子发出后,我局高度重视,于6月27日至28日组织法规股、办公室、渔政站主要负责人赴漉湖水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2000元是“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是网友所说的“收费”。
二、经调查,渔政执法中队对渔民所处的罚款,都是经现场检查,现场发现,现场处罚的,而且一笔罚款对应一套案卷。
三、渔政站处罚违规渔民都是严格按照《渔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禁渔期捕捞案依据《渔业法》据说是交了所说的罚款就可以不查,包括电打鱼。
2017-06-25 14: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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