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智,身份证号码:43072219790706****,湖南汉寿县人,于1998年退伍,并于1999年11月安排工作在原汉寿县湖洲管理局,社保也一并购买,期间一直有买。
2018年1月3日,现上班单位要求把社会转入常德,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但是我到汉寿县人社局查询时,居然查不到任何信息,经过几次投诉,这才查到,人社局工作人员说是:“原参保人要求更改身份证号码”。 我本人没有要求更改任何信息,但是人社局却把我的身份证号码改了,(就算是要改,社保局也应该查询是否有此人,核实清楚以后再改呢?)但是我却不知道,如果我不去查,怎么能知道这样的事会发生呢?如果等到我退休时再得知此事,可怎么办呢?我交的钱到哪去找呢?又还能找回来吗?国家就是这样做事的吗?公民的利益呢?人社局没有错吗?怎么能随意更改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呢?买保险不都是以身份证为凭证吗?怎么就能更改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呢?我也一直到人社局要求尽快处理此事,可是一直没有处理下来。直到今天也没有人回复我,处理得如何了?
请有关单位给我合理的解释和处理,谢谢。
网友“cathy030416”:
您所发的《汉寿县人社局不经核查,随意更改参保人的身份信息》的网帖已收到。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并非事实。
一、参保人陈智所述参保人参保信息被修改一事确实存在,但并非参保人所说“汉寿县人社局不经核查,随意更改参保人身份信息”。该参保人员信息修改流程为:参保人原参保单位“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我处办理缴费时发现参保人员中姓名为陈智的参保人员信息有误,在我处要求其核实参保信息后,此单位提供了职工档案、人员花名册以及单位证明材料(附件一)后申请修改此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我处于2017年12月7日接收其资料并对参保人员信息进行了修改。此修改流程符合《湘劳社工字【2008】121号》、《湘劳社工字【2010】4号》之规定。
二、参保人与其原参保单位于2018年1月15日前来我处处理参保人员信息修改以及参保单位缴费错误问题,并于次日由参保单位提供了书面证明材料(附件二),我处经与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核实实际情况后于2018年1月18日,将此问题以系统问题单(附件三)形式上报湖南省社保局,经省社保局信息工程师接收问题单后,于2018年1月31日要求我处传真参保单位证明给省社保局业务指导处审核后处理此问题,我处当日已将证明文件传真给省社保业务指导处,现我处正等待处理结果。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键信息以档案为主要凭证而非身份证。在此问题处理期间参保人除申报此问题时来过本单位外,并未再次于我单位接洽此事,也未预留过联系方式我处无法与参保人联系。期间所遇到的问题均是我处与参保单位联系后,由其原参保单位提供并解决。
特此回复
汉寿县社会劳动保险处
2018年2月1日
因为此事我和家里人都去过人社局,来来回回跑了好多天,也留有电话给办事人员(11号窗口一位女办事员),怎么说是未留过联系方式呢?
公司想要帮我购买五险一金,现在由于这个原因,常德社保局说买不进去,我损失的利益,有谁能够承担,只能是我自己默默的承受,公司不能买,也不能把买保险的钱给我,虽说我损失的不多,但也是我的权益,不是吗?
2018-01-29 13:3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