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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教育系统“天天慈善一元捐”为何直接从工资中扣?

2018-8-11 15:35:25发布55次查看
教育系统的“天天慈善一元捐”今年上半年各校老师已经按职称捐了款,现在为什么又从工资中直接扣除365元,这到底是捐款还是扣款?怪不得有这样一句话流行“调工资-空调,扣工资-没商量”,无语呀!
无语!
怎么一连都是教育局的呢、、、、、、、、、
所以嘉禾的教育永远搞不好,待遇低,工资低,扣钱乱,这是法治吗?谁批准的,好好到纪检学习!老师们,反抗吧!
也只有嘉禾的相关部门才能如此“胆大妄为”……
这是财政统一代扣的吧!
强行代扣工资捐赠违法
一方面,公益事业捐赠法从工资中扣除捐款涉嫌违法_网易财经
http://money.163.com/11/0902/09/7cui0j2p00253b0h.html
为长沙县一所乡村公办学校的教师,张老师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元,具体到个位数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但从去年开始,每个月都莫名少了几十元,一打听才知道,都由学校统一收去参加捐款了。(9月1日《北京晨报》)
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在长沙县,所有捐款、公益事业都由“长沙县慈善会”负责,对于“一天一元捐”活动,慈善会的工作人员肯定了目前的强制性,“2004年的时候就有了。政府从去年才开始下文,每天一元钱,365天,干脆提倡我们捐400元,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都在捐款范围之内。”
长沙县的态度,毫无遮掩,看来他们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而且,当地慈善会会长还说,“你们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走在前面,不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吧。”这种逻辑更霸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说慈善会的员工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会长干脆不要工资,义务工作呢?
做慈善,不能“强捐”,不能与道德绑架在一起,这是近年来反复说的道理,可具体操作起来,有关机构总会以目标的正义性,借用权力之手,迫使属下的职工“强捐”,这样的慈善显然已经变味,更重要的是,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的操作方式,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当事单位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对照长沙县的做法,相关学校按政府文件规定,从教师工资中直接扣除捐赠费用,实质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变相的克扣工资。
目前,教师们在找学校和政府部门说理,反过来被扣上不道德、没觉悟的帽子,而依据《劳动合同法》,教师们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联名起诉学校违法。依照法律,当地人民法院应受理起诉,并依法裁定学校足额支付教师工资。
另外,根据《教师法》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机构应该启动问责机制,不但要求慈善会归还克扣的教师工资,而且还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强捐”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如存在挪用、挥霍、贪污行为,还要追究刑责。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事件还暴露出当地政府部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是政府认可的事,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执行,这是“权比法大”的思维,这导致在一些地方,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进而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漠视。发生在教师身上,就是虽然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教师的各种权益,但教师却一直是弱势群体。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教师真正“觉悟”,积极利用这些法律武器,向学校、政府争取属于自身的权益,而不是在权势威慑之下、道德绑架之下,一再忍让。
今年上期我们不是捐了,中级职称的二百,初级的一百。现在怎么又要捐,真想不通。
强制捐款一次次杀伤我们的爱心
www.jyb.cn 2015年06月16日 作者:孙中平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网
又到了一年一度“慈心一日捐”的时候了。为此,学校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在会上,校长郑重宣读了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今年“慈心一日捐”的标准,高级职称每人200元,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每人100元。紧接着,明确了今年的捐款形式,个人自掏腰包。期限两天,每人必捐。
说起“慈心一日捐”,不知起于何年何月,但也由来已久。
忆往昔,一开始捐款是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的。那时候,虽说工资少得可怜,但只要说起是为比自己更可怜的人捐款,顿时有一种热血沸腾、当仁不让的英雄气概。别说从工资中扣,就是让自己取出工资来捐,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首当其冲
后来,不知怎的,“慈心一日捐”不从工资中扣,改为从微薄的学校奖金中扣了。那时候,老师们除了每月半死不活的死工资外,每个学期末还能从学校领到一些微不足道的“福利”,美其名曰“奖金”。每个老师的“奖金”根据平时考试成绩加量化,或多或少,多则七八百,少则三四百,“奖金”虽不多,但每个老师多少都各有一份,足够用作略表“慈心”之用。
再后来,确切地说,是从去年开始,在学校确定捐款标准之后,改由自掏腰包了。因为这几年,反腐倡廉之风盛行,上级部门三令五申,一律不准发“奖金”。老师的“奖金”虽说只有三五百,且还是每半年才领一次,按照上级要求,亦在违规之列。领导自然乐意借上级之东风,一则节约学校有限的资金,二则避免操作不当,引火烧身,挨批是小,丢乌纱帽是大。如此斩草除根,何乐而不为?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天真如我者还会毫不保留地献出自己的一片“慈心”。
然而,这几年来,随着岁月的陡增,年事的更迭,年过不惑的我耳濡目染了一些人、一些事,尤其是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曝光后,我一下子有了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说实话,我愿意献爱心,但我不愿意自己献出的爱心被肆意地亵渎与践踏,更不愿意自己的爱心被强制捐款所绑架。
所谓捐款、献爱心,顾名思义应该是以自愿为前提的,什么时候捐、捐多少、捐给谁,应该由捐款人说了算,知晓自己捐款的去向是捐款人理应享有的权利。离开了这个前提的捐款,都不能称其为捐款,同掠夺并无二样。
我愿意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尽自己微薄之力来帮助那些比自己生活更困难的人。然而,我却不愿意这样糊里糊涂地被“强捐”,宁愿别人骂我“吝啬”都没有关系,只因为我不愿意自己的爱心一次次被伤得鲜血淋淋。
“慈心一日捐”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容不得一丝一毫的玷污。捐款就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而我们目前习惯了的“强捐”,不是对爱心的“绑架”又是什么呢?(孙中平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嘉禾教育工会1997年成立教育互助基金会,2007年按当时的章程应到期解散,可是当时我们每位教师交的100元会费却杳无音讯。
全县拿财政工资的都是从工资里扣,不只是教育一家
嘉禾向来不按套路出牌,美其名曰“捐款”,实际上是扣款,哪有自愿可言,扣你没商量!就算已经捐过一次了又如何?
任人宰割,真的只能说无奈。
看到你们的工资真觉得心酸
请全体受害者,团结起来。抵抗土匪的抢劫,相信我们的明天是美好的。
嘉禾教育工会1997年成立教育互助基金会,2007年按当时的章程应到期解散,可是当时我们每位教师交的100元会费却杳无音讯。
20看到你们的工资真觉得心酸
如果什么事都与道德挂钩,那就是上纲上线。许多时候,领导就是用这种强盗逻辑来考虑和做事,哪会管百姓的生死。表面捐款自愿,实则强迫。嘉禾教育又何来清明的环境了,老师又怎能安心了。区区2千多,上有老,下有小,自家养家糊口尚且艰难,又莫名其妙被捐。所以,教师们哪有激情去真心献身教育。领导口口声声要老师讲奉献,该发的不发,而自己了,又奉献了多少?不该拿的都要拿。
据了解,“天天慈善一元捐”就是一年365天一天捐一元钱,慈善捐款主要用于扶贫济困,救助弱势群体。代扣捐款虽说不妥,但用于做慈善是好事,一天捐一元钱,日行一善,为自己及家人、子孙后代行善积德,传播正能量。
不就是捐了365元给慈善总会做好事吗?你们老师有的打牌一次输赢成百上千都无所谓,捐了点钱就大喊大叫的,真让人怀疑你这些老师是怎么当上去的,又怎么会教育出好的学生,真是丢了老师的丑。何况别人单位都捐了,也没人像你们这样。
抢劫有理
2015-10-12 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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