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水人民政府如此不作为:
本人姚绍南,男,现年56岁,桑植县五道水镇汪家坪居委会彭家塔组人。
自2005年12月以来,钱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彭家塔组建小型水电站,目前以投产,然而该公司征收我家土地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请求政府解决:
1.自2005年以来,我家门前和屋后共计2.3亩土地被该公司非法占用,一直没有征收补偿,按照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桑植县征地补偿区域及标准的通知》(桑政函{2013}25号)文件精神,现请求补偿到位。
2.2013年己征收的土地共3.7亩中,有经济林土地一直没有兑现青苗的补偿。现请求补偿到位。
3.2005年征收的4.5亩土地(其中旱地3.8亩,水田0.7亩,按照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桑植县征地补偿区域及标准的通知》(桑政函{2013}25号)文件精神,旱地3.8亩应该补偿12.76万元,水田0.7亩应该补偿2.94万元,减去原来补偿的1.36万元,现应补偿的14.34万元请求补偿到位。
4.2012年以来,本人多次找到镇政府和该公司,要求处理征地补偿问题,两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造成我误工费用高达8万多元,请求补偿误工费用。
5.因为电厂机房离我家仅20米,发电后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了全家人的身心健康,多次交涉未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的规定,请求该公司补偿全家精神损失费30万元。
专此报告,恳请解决!
五道水镇彭家塔组 姚绍南(15974404584)
2014年10月
各位网友:
大家好!感谢大家对《关于请求解决桑植钱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征地补偿问题报告》一帖的关注,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2.3亩土地被钱江公司公司非法占用一事:2005年征收其土地已按当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到位。
2、2013年3.7亩经济林木土地一事:已由钱江公司按标准补偿到位。
3、2008年征收的4.5亩土地当时已经补偿,姚绍南本人已经签字确认,不应该按照桑植县桑政函2013.25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4、2012年以来因其反映问题造成的误工费、生活费、车费等各项费用达8万多元一事:目前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给予补偿
5、因电子机房离其家中近一事:镇政府已和县环保局联系,检测后另作回复。
五道水镇党政办
2014年12月3日
2014-10-20 11: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