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公安局对明显的杀人放火不立案,做了尸检不能提供尸检报告,收藏那一目了然为他杀且被人为背过的现场照片,报案不出警,任由在纵火时还被烧伤了的直接嫌疑人逃走等等是众所都知的事实,且有益阳市政协委员赴当地调查核实,被害者家属历经二十多年奔走相告,于今年在中央巡视组的督办下才出具了一份颠倒黑白的信访事件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遭到原参与处理了此事件的党政领导,当地政府的坚决否定,并均巳签名盖章),该意见书中明确规定可在一个月之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县信访局提出行动复查,本人在收到此意见书后曾四次前往上述两部门书面要求行动复议但均遭拒绝且无任何解释,做为代表党和国家的人民政府竟敢在民生无小事的今天还敢如此,平日平民百姓的遭遇大家就可想而知了。为此做为平民百姓的我不禁要问:在标榜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今天,公安可以对杀人放火不立案,政府又对行政复议不依法登记合理解答这样的环环相扣何时到头何时了!
大家不知道你是那里人你要说明时间地点
上梁不正下梁歪,连政府都不依法办事了,难怪百姓怨声载道。
现在的公安不如以前的xx
2018-06-28 2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