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从实行医疗保险后,津市市石油化工仪器有限公司就一直按规定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退休职工也是在缴费年限达到10年后才办理的退休,请问现在社保局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是否由企业还为退休职工缴纳保险?
尊敬的网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基本原则运作,它由国家强制实施,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和城镇职工都必须参加。
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湘政发[1999]15号文件精神,经劳动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并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退休费的人员,从批准退休后的下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相应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当月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下月起停止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对参保单位逾期拒缴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津市市人社局
2017年7月11日
2017-07-04 14:3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