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百姓呼部门:
我叫祝碧波,是临澧县职业中专的一名普通教师,现我县安福镇派出所某干警作风严重败坏,我深受其害!特向贵部门反映我所遭遇的不幸.
2013年10月8日深夜转钟,我班有四名学生通过翻4米左右高的围墙外出上网,我听到跳墙声后便去寻找,找到后,由于气愤便体罚了他们(检讨...),当时有多人在场,都没有发现有学生受伤,也没有听到学生喊痛,10月8日早8点多,有学生报告说昨天翻墙的学生刘涛受伤了,经医院检查,手肘发生了骨折,询问原因,学生自己说是早上摔伤的,之后家长在医院里花了11394.66元给其治疗.事隔两年,学生刘涛毕业,他们一家便一口咬定是我打伤的,要我赔偿,事隔两年多,2016年1月4日,办案人员黄修军非常突然地立了我刑案,在非常规的审讯中歪曲实事,片面地听信几个翻墙学生的证言,并把我送到看守所关押了7天,同时案件进展一直都是证据不足,且证据材料也仅仅是几个跳墙学生的证言,更令人气愤的是,黄修军在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故意将事态严重化,接受吃请与赠礼(黄修军收受了我家人及学校送的几条"和天下"香烟与接受"吃请"),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动员组织了我家属给学生赔下了12.5万元的天价赔偿(县司法局计算的赔偿额为5万多元)!后家长打电话给学校,说家长自己只得到5万多元,那么剩余的5,6万元哪去了?
为此我要控告临澧县安福镇派出所黄修军违法违纪办案行为!
一. 我要控告“黄修军违法办案举措---由立案调查直接上升为审讯拘禁”。
二.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诬陷、捏造事实”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
三.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诱供逼供”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
四.我要控告黄修军在办案过程中“故意透露、扩大案情、受贿、按受吃请”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五.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涉嫌伙同“假律师”敲诈赔偿款12.5万元的严重违法行为。
六.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玩忽职守”违纪行为。
办案人员黄修军出于某种目的,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始终以学生证言为依据,随意听信学生不真实的证言,不尊重客观事实,把法律当成工具、手段,极力地诬陷、加害于我!我要控告办案人员黄修军违法违纪的恶劣行为,依法追究黄修军所负违法违纪责任!
当事人人身受到伤害,时隔两年之后才报案,公安机关居然还会受理并立案,真的有点滑稽
诉讼时效对这个有用吗?如果有用的话去法院告也告不过啊
2017-09-20 12:2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