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农村危房改造与改建到底有何猫腻?
本人邓爱华,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居民。3月6日,我们去桃江县桃花江镇村镇办了解农村农民危房改造和改建的国家政策补贴标准,但村镇办主任杨某竟然不允许我们查看相关数据和补贴标准!这本不是什么机密,而应该公开、阳光操作的,不允许群众查看,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其中有猫腻,很可能有相关干部利用职权从中捞好处!众所周知,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利用农民对危房改造与改建相关标准不知情,从中暗箱操作,把本应给改建标准的却只按改造标准给予补贴,从而中饱私囊!
比如本人本是危房改建,应该比改造的标准要高,而且本人的改建手续于2015年12月4日在村镇办办理了手续的,建房过程中道村镇办还来拍了照片,难道不应该按改建标准给予补贴吗?可为何只按改造标准补贴我7500元呢?请桃花江镇村镇办作出解释!(所附图片其中一张就是我们在桃花江镇村镇办门口)
这其中到底怎么回事,我不清楚。但是,确实在一些基层干部中,相当一部分人灵魂龌龊,总想为自己捞好处,他们采取的一些手段,总以为天下只有他们自己聪明,这样的想法确实非常愚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贴文《桃江县桃花江镇农村危房改造与改建到底有何猫腻?》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邓爱华,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社区居民,属2015年第二批危房改造对象,农户贫困类型为其他农村贫困户,d级危房,享受危改补助金额7500元。
2015年第二批进行危房改造对象(五保户、无房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其他农村贫困户)资金下拨标准为7500元/户。其中在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维修5000元/户,重点帮扶对象(五保户)补助金额可调至10000元/户。经镇村镇建设办开会研究,并报镇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时上报县危改办领导审批,同意如下补助标准:维修3000-5000元/户;新建或改建的,其他农村贫困户7000元/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8000元/户,五保户14000元/户。同一类型的危改对象根据家庭条件的差别略有不同。邓爱华属于新建或改建类的其他农村贫困户,享受的补助金额为7500元。
每一批的危房改造补助必须经村、镇、县三级公示后,由县财政局直接拨款至危改对象惠农卡上,同年,我镇农村危改工作通过市审计局审计,不存在网友所说的猫腻情况。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2018-03-07 14:0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