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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熊龙松十二年维权人心寒,何时才能见青天?

2018-8-10 9:35:08发布52次查看
十二年维权人心寒,何时才能见青天
我叫熊龙松,男,土家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畜牧站职工,现住教字垭镇柏杨村,电话:18674417198。
1989年,当时原兴隆乡急需动物防疫人员,被当地政府畜牧站聘用为防疫人员,始建劳动关系,1990年原大庸县政府为提高农技人员素质,要求我参加了湖南中国农函大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学习,取得了大专结业证书,学成后,继续为农民技术防疫服务,1994年撤乡并镇后,镇政府一场意外大火将我的档案烧毁。
1999年,为规范劳动用工,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为我补签了劳动合同,有预谋以统一管理为由,将我个人所持合同收缴,要求个人每年上交养老保险金共计3070元。我们乡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如期完成防疫工作任务,始终没有得到工资报酬。
2002年,受站员委托,查询个人所交养老保险金下落,发现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没有给我们交社保,却将我们个人所交保险金挪作他用。至此,拉开出头椽子先烂,受到精神事实打击报复的“噩梦”。
在工作期间,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加强了业务培训,本人依法取得了动物检疫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永定区政府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为单位政府履行行政职责。防疫任务重,我们为了防疫密度、服务质量,日夜加班,却没有得到任何劳动报酬,叫我们到老百姓家打防疫针收费,抵我们的工资。防疫工作本来难做,收取防疫费用抵工资,老百姓抵触大,无奈免费服务。
2013年为劳动报酬等事,将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诉至永定区法院,形势上公开审理,被告暗地利用“特权”进行行政干预,私下进行“权利”交易,致使法院没有公正判决,原告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审理,法院袒护被告,原告被迫无奈撤诉,得到无任何实际内容的“和解协议”:“今后一切事情情况下,同等对待,不带任何歧视打击报复。”
为落实“和解协议”,当事人再度上访至永定区信访局,原区长尚长龙同志接待,承诺一个月落实解决,并组织专案组调研无任何结果。
2014年2月26日至3月20日,我二次去慈利买药为自己治病,被永定区信访局指使教字垭镇政府强行无理由“软禁”24天,精神再度受到摧残,战战惊惊,整天不知终日。
2014年7月23日,再次维权诉讼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要求依法确认劳动事实关系,劳动报酬、养老保险等事宜,被永定区法院以民事裁定是重复诉讼为由拒绝审理,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很无奈再度上诉至市法院,希望得到公正解决。
根据1996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文件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5年劳社部发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事人作为乡镇农业畜牧技术人员,将青春献给畜牧事业,应当享受劳动报酬等相关待遇,法律的公平正义,没有得到体现。劳动者劳动得不到劳动保障,从2002年上访到诉讼12年,精神被摧残,十二年维权人心寒,何时才能见青天?
此人我认识,其多次上访的目的是搞国家的"面糊".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国家职工,更谈不上有劳动合同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只是前几年自己学了一些畜牧知识,在兴隆当土畜牧“郎中“。
  关于熊龙松在《红网》发贴有关内容的情况说明
熊龙松于2014年8月19日在《红网》发布了《十二年维权人心寒,何时才能见青天》一贴,现就该贴的有关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熊龙松与永定区畜牧水产局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不是我局的职工。
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5日根据相关事实理由作出(2013)张定民一初字于熊龙松在《红网》发贴有关内容的
情况说明
熊龙松于2014年8月19日在《红网》发布了《十二年维权人心寒,何时才能见青天》一贴,现就该贴的有关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熊龙松与永定区畜牧水产局不存在劳动关系,他不是我局的职工。
永定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5日根据相关事实理由作出(2013)张定民一初字第759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熊龙松与区畜牧水产局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书对熊龙松在网贴中提到的“行政执法证”问题和“养老金”问题的性质进行了认定。
二、永定区畜牧水产局、兽医联站从未要求其每年上交养老保险金。所谓 “养老金”是我区兽医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畜牧兽医联站章程》实施细则,采取本人申请、自愿加入的原则。《章程》规定了养老金及其他支出的发放方式及金额以及退出机制。实质是互助金性质,其成员须按《章程》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
三、与熊龙松同类性质的人员我区共有87人。基中部分人员已通过信访渠道诉求权利。永定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1月3日作出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张定政信复字﹝2014﹞1号),复查意见要求对这类兽医应按照《章程》管理。信访人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核,2014年4月8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的作出(张政信核字﹝2014﹞1号)复核意见书,维持永定区政府复查意见。
熊龙松已通过信访、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以达到其诉求,但均没有支持其诉求。我局多次与他沟通 ,要他安心生产,但效果甚微。
我们建议熊龙松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客观的反映情况,以免混淆视听。
特此说明
永定区畜牧水产局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4-08-19 1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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