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曾彬,现年26岁,于2015年10月22日在县人民医院行剖宫产生小孩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在手术麻醉过程中,麻醉针将受害人的脊椎硬膜打穿,致使受害人产后脑脊液倒流至腰部,神经系统受到严重伤害且致昏迷。事故发生后,县人民医院不愿承担责任要求受害人赶紧出院,在受害人和家属的坚持下,一边隐瞒情况的严重性一边勉强治疗,但受害人情况严重无法控制,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将受害人转院至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转院当晚便在抢救室抢救了一夜,经过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的治疗,受害人神智基本清醒,但四肢还经常无法 控制的抽搐,且右脚致残。因神经损伤治疗过程长、费用高。
在县人民医院的要求下,市人民医院于2016年元月将受害人再次转往省湘雅医院,转院前承诺受害人会进神经内科进一步治疗,但到湘雅医院后却被安排在康复科治疗,因效果不佳,受害人反复抽搐,县人民医院与湘雅医院沟通后,湘雅医院要求受害人出院,建议赴上海华山医院或北京天坛医院最后诊断。经过病人家属多方求人联系,终于在2016年5月8日挂上北京天坛医院的号,排队轮病床,经天坛医院28天治疗后受害人有所好转,出院时主管医师明确表示:病人最少需进行三年的康复治疗且随时需要复诊,同进还多次强调:病人在发生四肢抽搐时需采用按摩、吸氧等方法缓解,千万不能使用镇静药物,否则会双目失明并有生命危险。
9月7日中午12点半左右,受害人在家收拾行李准备9月8日去北京复诊时突发抽搐,家属多次拨打电话给县人民医院求救 ,县人民医院答应救治却迟迟不派救护车来接,拖到1点半后,家属被逼无奈只能自己租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到医院后当班医生(何)和护士(房)将只将受害人安排在神经科23号床,却不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只袖手旁观,家属一再告诉医护人员抽搐时不能使用镇静药物,需要采取按摩或吸氧方式缓解,医护人员置若罔闻,还说他(她)们又不是按摩师。随后科室何主任到病房,也未采取任何措施,说要等院领导上班后才有明确答复。受害人14:20至14:50期间在病房发生了两次抽搐休克,第一次抽搐休克后,有护士给受害人打了一针,打针后受害人抽搐得到少许缓,但马上双目失明,随后受害人的公公等亲属一再询问医护人员是否对受害人使用了镇静药物,没有任何人给予答复。
受害人家属心急如焚,等到下午15时,受害人丈夫到行政楼找到院长张文生反映情况,张安排李副院长去看受害人,这时神经内科主任、何医生与受害人婆婆、公公等亲属发生摩擦并动手打人,李副院长得知后未查看受害人直接就走了。15时30分,受害人的亲属再次到行政楼找院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医院拿出治疗方案,不料遭到近60人的关门殴打,参与殴打的有医院的医生、行政人员,还有内保的安保人员和医院雇来的社会闲杂人员等,当时院长张文生等医院领导一直在场,却未做出任何制止,放任事态发展,特别是医生肖鹏(男)在猛烈殴打受害人的婶婶胡秀兰后,还用脚将她从二楼踹至一楼,致使其全身多处受到严重伤害,在打架发生的同时,受害人的丈夫想用手机拍下院方殴打家属的证据,却遭到10多人的围殴,手机被强行抢走至今未归还。同时医院恶人先告状,以受害人自居要求派出所来处理,派出所曾所长到现场后与家属察看监控,唯独殴打现场行政楼二楼的监控无图像。在被院方殴打过程中,有4名受害人亲属受伤严重,在县人民医院治疗,但不到24小时就以未交费为由被停了药,任由受伤家属在病房不闻不问不采取治疗措施。
受害人曾彬今年只有26岁,正值如花的青春岁月,因为相信“人民医院”而选择了人民医院,却被打着“人民”幌子的黑心院方差点夺去生命。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受害人的孩子出生后没有喝过一口母乳;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受害人的家属陪着受害人四处求医,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也因为这次医疗事故,受害人的下半辈子将要在轮椅上度过并且随时有生命危险。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救死扶伤”的人民医院一直以消极态度对待受害人,从起初不愿转院,到时转院后只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而不顾受害人的死活,以欺骗的手段将受害人再次转院只进行康复治疗;在受害人发生紧急情况求救时,不但不积极救治,还使用不明药物任由受害人在死亡线上挣扎,使用违法暴力手段伤害无辜的家属。
现受害人家属请求上级领导部门:一、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二、对受害人曾彬进行人身安全保护,并要求医院全力治疗直至身体恢复正常;三、要求对本次被医院殴打受伤的4名家属由医院进行治疗;四、县人民医院向受害人及亲属赔礼道歉并承担经济和精神损失,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受害人丈夫 李辉勇
2016年9月8日
想请问下李警官,带人打砸医院是怎么回事?带人打伤医师是怎么回事?知法犯法?请有关部门一定严查。
人民医院就是瞎几把乱搞,技术不行就叫患者转院,搞实验样,出了问题就推卸责任,这样的医务人员我想说草泥马
这样的医院医术医德怎么叫人放心,你的过错害了人家一辈子。
没有责任心
2016-09-09 10:3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