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津市市政府一封信:
我们是湖南省津市市渡口镇新合村的公民,因城乡改建现在所有农民如果修房子都得去城建局规划,为了安全隐患不能离公路太近,可是偏偏有这么一家,占着国家的地方肆意的修房,从水上建吊脚楼,打米的米壳、厕所的垃圾全是往后面那条水道流去,把进去二个路口完全占着,大车,小轿车根本很难进去,那里己经出过几次交通事故,里面住着三四十户农民,安全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因为他的房屋重拆重建我们就有人投诉过,开始还停了几天不许建必须拆除,当时村上开会村民都不同意重建,可是他们上面找了关系送了礼,在没任何下达文件和村民签字的情况下,于八月十号晚上十点钟开始了建房,于是就有人叫了村支书,叫了政府的人下来,可是他们都不阻止停工,继续这样扰民加违建,他们兄弟还口出狂言谁阻止灭了谁,就这样第二天我们去政府上报,可是政府的人也是串通了的,连镇长也这样说,人家住了二十几年为什么之前不阻止,我想请问二十年前的政策和现在的能比吗?现在所有乡下建房也得往后退个五六米,所有修房的都后退了的,大家能听规划,为什么到他这不行,他的房子本来就是违建在机房水库上的,前不久他对面也有个一模一样的房屋,可是就是搞规划把那房屋拆了,因为他们上头没人撑腰。政府的人还说我们上报也不怕,我们也打了无数个电话,市长热线,湖南都市热线,可他们就一句调查后会来人,调查无非就是给政府先打电话,请问他们串通了的还会下来人调查吗?请政府给我们农民群众做主。
这确实有点难办,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突然要迁移,另外新房要建到哪里去?还要重新买地皮,人家也心累!
尊敬的网友:
药山镇(原渡口镇与棠华乡合并)镇信访办即于9月12日、14日数次收到原新合村3组村民反映的在沟渠修违章建筑一事与《津市渡口镇新合村村委不阻止违规建筑占用公共土地》为同一件事,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本镇信访办联合该村现任村支书对该地实地调查,到现场找到建房户周国忠了解情况,周国忠拿出了一张其与原新合村村委会双方达成的双方买卖房屋合同书,经调查该合同协议合法有效,此合同内容由来就是原新合村废除了该三间电机房使用,于是周国忠买断了这三间电机房作为居民住房,房屋位置原来就在通村公路边沿,所以周国忠同志在原样的基础上对该房屋进行粉刷、装修并没有违章。一是没有扩大面积,二是没有重建和新建,三是周国忠保持原有的沟渠、道路及居住情况。
周国忠通过正当渠道买下房屋,在原基不扩、不占的情况下,只进行粉刷和装修没有违反规定。据了解,周国忠同志在村里,待人处事有不足之处,另外还与个别村民存在个人矛盾多年,所以导致周国忠在装修该房屋时遭到个别村民反对。
2016年9月15日我们药山镇信访办下村分别给诉求人和周国忠当面做了思想工作,但诉求人仍不满意,我们认为诉求人反映的关于周国忠建房的情况与我们调查的情况有出入,不予以支持。希望网友正确对待此事,同时期待对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
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2016-09-11 21:2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