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12日,湖南洞庭牧业安乡县辖区外受害代表75人上访湖南省委,2016年4月27日,受害农民50多人再次上访湖南省委维权,控诉安乡县党委政府腐败官员,要求安乡县农发行,安乡县党委、政府承担破产责任,清偿受害人货款!
附上访报告:
湖南省委、政法委领导;
我们是鼎城、津市、汉寿、南县、华容、沅江等地湖南洞庭牧业(安乡县通程饲料厂)的受害者,现向领导反映安乡县原农发行行长刘峰、安乡县党委、政府领导等人峰玩弄权术,违纪违规 干预企业经营(附证据2份呈省委领导),涉嫌官商勾结,坑农害农、骗取农民血汗钱的违法行为。恳请省委领导督办查处,为受害农民挽回损失!
我们的诉求:
1、兑现承诺:强烈要求安乡县党委、政府,安乡县农发行领导践行湖南洞庭牧业破产前接访时的公开承诺,清偿我们的货款。
2、信息公开:强烈要求安乡县法院、安乡县党委、政府依法公示湖南洞庭牧业破产财产拍卖款去向以及赃款赃物追缴及去向。
3、严厉追责:依法查处安乡县党委、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安乡县原农发行行长刘峰等涉事官员的腐败行为。
事实和理由如下:
湖南洞庭牧业的破产是官商勾结、有预谋的恶意破产,破产是手段,骗取农民血汗钱、骗取国家贷款是根本目的,以所谓“合法”的手段掩盖非法诈骗的目的。对此,安乡县原农发行行长刘峰是罪魁祸首,安乡县党委、政府领导对于破产的发生,对于受害农民损害的扩大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设置破产、诈骗陷阱
2012年11月, 安乡县原农发行行长刘峰玩弄权术,违规 干预企业经营,排挤和我们合作多年,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以及经营能力强的企业老板(该老板受排挤后,另选场地在安乡县安昌乡重建饲料厂),而 启用人品低劣的安乡县有名的四大诈骗犯之一雷伟(当时因犯诈骗罪而监外服刑)且以“零入股”方式接管企业,而且此时诈骗犯雷伟和另一位合伙人熊选泽各有一家亏损严重的企业(当时,二人的企业各自亏损安乡县农发行500多万元),他们接管湖南洞庭牧业后,账目管理极其混乱、大量套取企业资金,埋下诈骗种子。——诈骗犯接管企业,意味着湖南洞庭牧业的破产!为什么要让安乡县有名的四大诈骗犯接管企业?而且以“零入股”方式 ? 安乡县农发行行长刘峰一定有不可告人的阴谋!
2、诈骗演说,误导宣传。
2013年4月8日,在企业重组1周年即产品促销大会上,安乡县农发行行长刘峰以及安乡县党委副书记分别代表安乡县农发行、安乡县党委、政府在大会上大肆误导宣传,说农发行是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安乡县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号召我们积极订货。该促销大会事后通过安乡县媒体(安乡县电视台)大肆误导宣传。农发行、政府官员的误导使我们深信不疑,当场收取农民血汗钱500多万元,在此前后短短几个月共收取农民3000多万元订货款。如果没有农发行和政府官员的误导,我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安乡县有名的四大诈骗犯——雷伟。
3、安乡县党委、政府行政迟钝、麻木,行政不作为。
2013年4月8日召开产品促销大会,农发行行长刘峰和安乡县县委副书记在大会上做报告、大肆误导宣传,4——6月少量供货,7月3日停产,9月15日申请破产。官商勾结,导演了企业恶意破产、骗取农民血汗钱的骗局,仅3个月左右,骗取农民血汗钱共计7000多万元(含民间借款,原材料商货款), 事发后,受害人1000多人次上访,面对激化的社会矛盾,安乡县党委、政府行政迟钝、麻木,行政不作为,使诈骗犯有足够的时间销毁账目,转移资产,加重了受害人的损失。
现在,2个小骗子(企业老板)已判刑,成了替罪羊,但原安乡县农发行行长刘峰以及安乡县相关政府官员却逍遥法外!受害农民的损失无以清偿,2015年5月25日,受害农民82人次上访湖南省委、省政法委后,当地政府以所谓“维稳解困、司法救助”的名义给受害农民20%的救济,以此为条件要求息访息诉,但该行为却剥夺了受害农民维权上访的权力,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该行为要求受害农民息访息诉但政府却不息事,这对受害农民是极不公平的!我们要的是自己的本份钱,而不是所谓的“维稳解困、司法救助”金!
湖南洞庭牧业安乡县辖区外受害农民
2016年9月18日
还事实以真相,还人民以公道,??????
一、湖南洞庭牧业信访事件的基本情况 湖南洞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洞庭牧业”) 2002年成立,该公司是一家主要以生产水产饲料、鹅制品为主的民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于2013年7月停产,饲料断供。
从2013年7月开始,洞庭牧业部分经销商、供货商和民间借贷人要求清偿该企业拖欠货款和欠款、严惩洞庭牧业董事长熊选泽和总经理雷伟,多次到省、市、县上访。
2013年8月,安乡县公安局介入此案,8月29日对洞庭牧业有限公司雷伟、熊选泽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3年10月10日,洞庭牧业向安乡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13年10月15日依法作出受理裁定。经过清算,共确认298名债权人申报有效,债权总计8911.29万元,其中县农发行共有债权本息共计4046.25万元,应付饲料款1486.91万元,应付原材料款1623.91万元,应付民间借款1623.61万元,应付员工工资及补偿款120.58万元,小工工资8.22万元,应付税款1.81万元。但经过法院依法公开拍卖,其破产财产净值仅剩1583.3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管理人在清算中查明,洞庭牧业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空调等办公设施已于2012年抵押给农发行安乡县支行借款1742万元。农发行安乡县支行已就此笔借款的本息1796.10万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要求优先受偿。因此,破产财产余额1583.30万元应优先用于清偿县农发行的抵押债权,且尚不足以清偿其抵押债权1796.10万元,也就是说其他债权人已没有财产可供分配。
二、县委、县政府所做工作
历年来,安乡县委、县政府对饲料生产经营的监管高度重视,2011年,专门下发《关于加强饲料市场监管的通知》(安政办函〔2011〕32号),通知明确提醒:养殖户应减少预交货款比例,力争现款现货,钱货手续完备;在养殖户支付货款后不能提货的,要防范风险。 洞庭牧业信访事项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多次进行调度,县委书记宋云文当时到安乡上任才两个多月,三次接待上访群众,并为此事两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在听取相关情况后,常委会形成了依法侦办、依法破产、依法办理的意见,并责成公安机关、法院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三名县政府领导负责信访事项督办。
三、对相关信访诉求的回复
1、关于要求给予维稳解困资金的问题。2013年底,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乡镇信访维稳工作例会,要求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筹资对各乡镇生活特别困难的上访户给予生活救助。县委县政府并没有针对某一特定信访群体给予任何资金救助。
2、关于依法将拍卖款清偿给受害农民的问题。在洞庭牧业破产过程中,我们将敦促法院严格依法审理,遵循依法破产和清偿的原则,尽量减轻有关受害者经济损失。同时提醒有关债权人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申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3、关于严惩相关责任人的问题。对洞庭牧业两个涉案当事人熊选泽和雷伟目前侦察终结,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6-09-18 10:1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