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新化县维山乡三联洞村是全县的精准扶贪的重点对象,2017年5月份维山乡政府领导和村领导召集三联洞村子山下2o余户房主召开会议,乡政领导在会议上说:这次要在你们这个院子里建贫困户安置区,中央有文件规定拆除你们的房子是没有补偿的,乡政府有红头文件,但是我们乡领导在县政府帮你们争取了红砖房补助100元/㎡、木房补助50元/㎡,宅基地36000元/亩。
谁不同意谁阻止的就抓谁,(李新福因补偿不服阻工2小时被维山派出所用手拷拷走,拘留了io天)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到时候不要怪我们乡政府没有和你们讲政策,拆迁你们的房子很简单,也不要和你们签协议,只要你们签个名字就行了。(在家的都是老人和妇女,年轻人外地打工)部分房主在乡政府的恐吓和威逼下只好签名。乡政府既没有公告安置方案,也没有公告补偿方案,维山乡国土局也没有张贴任何公告,违返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部第10号令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国办发[2010]15号,《2011年3月17日中记办(2011、8号)》2017年6月24日下午,维山乡政府和施工单位突击强拆了村民房屋15栋,我们老百姓省吃俭用辛苦一辈子建的房屋就这样被毁了。维山乡政府这样违法违规的作风,把党性放在哪里,扰乱征地拆迁秩序,擅自降低补偿标准。违背中央会议上重点讲到的精准扶贫精神。导致原来有房住的村民到现在上无片瓦下无扎身之地,变得一无所有。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上级领导责令维山乡政府按2016年6月30日《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发[2016]13号)
文件要求:①依法按建筑面积1200元/㎡补偿给房屋己被拆除的受害村民,②以旧换新,同等面积置换。
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网贴,现回复如下;
一、三联洞村安置点的基本情况。
三联洞村易地扶贫安置点属2016年建设项目,建设模式为统规统建。选址通过了严格的程序:一是征求群众意见;二是从选址方案中进行选择;三是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村支两委会议,确定地点;四是报县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最终确定选址在三联洞村梓山下老屋院,安置周边村建档立卡贫困户70户269人。
三联洞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2015〕2769号)和《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湘发改西开〔2016〕39号)和《新化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3号)和《维山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维政发〔2016〕49号等文件精神确定搬迁范围及对象,采取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筹发展,科学规划、依托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集中安置、有效改善景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景区内和景区周边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地区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
该安置点依托三联峒景区发展优势,便于搬迁农户发展后续产业,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且拆除的房屋绝大多数属年久失修且已废弃的房屋。安置点选址是由县、乡、村三级共同选址,商安置点群众同意,易地扶贫搬迁户愿意。通过了县国土、县规划测绘、县扶贫投、县易地搬迁联席办等上级部门和上级相关领导多次到现场实地察看;同意申报选址方案,并报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批准的实施方案,县发改部门批复实施。
该工程实施前期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都是经过村支两委、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被征地和房屋户主都签字认可。
二、网贴中反映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强拆问题。三联洞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民生保障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上级规定原则上不拆房屋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群众同意拆迁房屋才将三联洞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定在梓山下老屋院。房屋补偿安置资金是由县、乡、村多方筹资垫付,且群众自愿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三联洞村多次召开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争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召开意向性安置点三联洞村梓山下老屋院户主会议,参会人员全部同意选址三联洞村梓山下老屋院。2017年6月7日召开了三联洞村村支两委会议,会议研究了安置点征地拆迁有关工作,对李初主、李安主等5户的临时安置问题进行了安排。2017年8月22日开始三联洞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拆迁工作,乡政府及村支两委、项目施工单位都是根据相关程序实行,先召集会议同意选址、同意征拆、同意补偿标准,先付征地款和安置费再实施拆迁,并没有实施强拆的行为。
三、关于房屋拆迁户的情况说明:该安置点共有房屋拆迁户33户,其中另有房屋的贫困户3户,贫困户中的易地扶贫搬迁户15户,非贫困户房屋废弃闲置的户15户。对非贫困户中同意拆房支持安置点建设的无房户,由乡村两级按同等征收土地价格予以安置宅基地。
维山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2017-12-14 17:3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