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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调车铁路及存车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319_1354819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代款,招标人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调车铁路及存车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调车铁路及存车线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长客路2001号。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
2.4招标范围为dk0+887~dk2+922.07段,新建走行线全长2.035km,场区(场站)设计56股道,近期修建35股道,预留21股道。本段范围内仅涉及土方、线上工程、场区排水等三个方面的工程内容。路基土石方约为35.6x104m3,铺轨约8.7km,道岔22组,排水沟圬工量约为1200m3。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孙艳
手 机:150 4860 6069
邮箱:sunyanzbcg@163com
北京创世中招0
孙艳
14747603020
